女儿有权跟儿子争房子吗?

父母立下公证遗嘱,房产归儿子所有,但现在民法典出来后,遗嘱是否有效?女儿有继承权吗?父亲今年七月过世,母亲健在。

1.女儿有权利争房子。如果女儿挣得了房子,换来的是哥哥、弟弟、弟媳、嫂子的愤怒、家庭从此不和谐。2.父母给儿子买房子是准备给儿子结婚的,这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父母让儿子结婚是为了传承血脉、让某一个姓氏代代相传。
3.按照中国人的习俗,女儿是要嫁出去的,女儿的婚房由男朋友的父母出钱买的,所以女儿结婚,亲生父母不需要为女儿买房(父母会为女儿准备嫁妆),所以女儿不必争取房子。
4.退一步说,虽然女儿可以争(哥哥或弟弟的)房子或者得到了房子,但是女儿并不快乐,从此女儿和哥哥家、弟弟家结下了怨恨和矛盾。 因为父母辛苦攒的钱只有这些,如果女儿拿走了一部分房子,会让哥哥弟弟产生经济损失,矛盾由此产生。
亲,为了你家庭的和谐,请你不要争家里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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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10
根据你的描述,女儿有权跟儿子争房子吗?作为旁观者来看,不论是过去的继承法或者是现在出台的民法典,对子女继承问题都做了明确规定,所有子女都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同时也赋予赡养老人的义务。因此说女儿有权跟儿子争房子。至于具体到你提出的问题父母已经立遗嘱并公证,将房产归儿子所有。这个遗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这与民法典出台没有关系,并不违背民法典规定,民法典也尊重遗嘱继承,因此说今年七月父亲去世,母亲健在,等到母亲去世后由儿子全部继承,女儿无权与儿子争房子。除非是你母亲现在另立一份遗嘱将属于她的那部分房产由你继承,这时你可以跟儿子争房产。自己斟酌考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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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9-10
看是谁的房子,如果是父母留下的房子,当然女儿有权利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了,父母的财产那是儿女们的或者是一家人共有的。除非父母有口头约定或者是有证据或者是遗嘱来处理自己的那份财产,但是儿女们有知情权和共有财产的放弃权利,同时也有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3个回答  2021-09-10
没有权利争房子。因为父母已立遗嘱房子归儿子。所以女儿没有权利跟儿子争房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9-10
女儿当然有权和儿子争房子了。只要没有立遗嘱的话,女儿和儿子是一样都是第一继承人。而且不光是有权利,而且女儿还有义务进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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