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说明法理或者法理支持。
食堂是否可以算作工作场所?我看过相关案例,案例上不认定为工伤,晚饭时间已经结束工作有很长一段时间了,离第二天上班还有十几个小时,这可以算作收尾性工作吗?又可以算预备吗?
追答你这是公司食堂,属于公司的一部分啊。但是我建议你不要打官司,和公司协商解决比较好,除非你不想要工作了。
追问这个伤来的蹊跷,三个工伤条件的满足上都有很大争议,首先食堂是公司的一部分,但不是工作区域;其次,晚饭时间,完全意义上的工作收尾已经结束,下班这个行为结束了,正好是吃晚饭,不是早饭或者中饭,离预备又有很长时间,生活时间?工作时间?混淆?;第三,原因,非履行工作职责,卡在收尾与预备中间。
追答这话题要是深入讨论完全可以写一个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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