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套房要过户,情况如下,如何合理避税?

两房均满5年。

A房30万,卖给第三方。

B房(价值100万左右)过户给儿子(儿子自身有一套房)。

是不是应该:
1.先卖A房,再以交易形式卖B房给儿子?
2.为了避免儿子将来再转手卖房的时候,税过高,应该以较高价格卖给他,这样他的买入价就高?例如,预计他将来可卖120万,这样,我直接以110万卖给他,这样,他将来出售时候,就以120-110=10万的差价计税?

或者,还有其他更优方案?

  二套房交 易需要多种税费,特别是20%的个税 ,因此,一些网友给出奇招 避税,通常有下列三种方 法:
  1、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一分钱税没有!
  2、“第一步,上家离婚,准备出售的房产归于上家男;第二步,下家离婚,房产归于下家男(如果有房产的话);第三步,上家男携房产和下家女结婚,房产共有;第四步,上家男和下家女离婚,房产归下家女;第五步,各自复婚!”
  3、“将打算卖出的房产归到夫妻一方名下,然后夫妻离婚,拥有该套房产的一方以家庭唯一住房出售(还需满5年才能避税),卖掉后双方复婚。”
  但避税风险大,置业需谨慎:通过虚假诉讼来“避税”,如果欠款数额与房产价值正好同等,法院会认为这是非真实债务,是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法的行为,通常会判欠款无效,这样一来对于买方来说风险极大,很可能自己已经支付的房款都要不回来。
  第二和第三种方式就是通过假离婚来“避税”,对于离婚的方法违反道德伦理,因交易房产而办理离婚的案件确实很多,悲剧也很多,有人借机假戏真做,这样就会偷鸡不成蚀把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7-14
自作聪明。现在卖120万,和你原先买房时的差价更大,还不是要比110万多交个人所得税?不论你卖多少钱给儿子,两次差价相加没有区别,这是小学数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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