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为8小时,上班12小时的可以告公司吗?

如题所述

可以告的
先从法律的层面给你答案吧。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每天工作时间12个小时,显然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绝对属于加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所以,作为用人单位职工,是可以依法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每天延长工作时间4个小时,作为职工原则上可以按照150%的标准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不过,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职工主张加班费,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事实,将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责任。
因为举证责任的分配,导致职工在举证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所以加班费也不是那么容易要得到。
好了,说完了法律层面的答案,我们再来聊下员工成本层面的答案。
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法务部门,你去找劳动仲裁部门投诉无可厚非,但要做好心理准备,等待你的就是收集证据和大量的时间精力消耗进去。
如果你的法律意识淡薄,平时疏于留心收集证据,即便临时找证据,可能一时之间也收集不全。
如果你花大量的时间放到仲裁上,意味着你没有时间去面试下一份工作,意味着你这段时间是没有收入来源了。
虽说如果仲裁胜利的话,可能会得到一笔补偿费用,但万一时间拉长了,你更要做好经济准备。
作为职场人,建议理性些,好好权衡得与失,懂得及时止损。

如果仲裁让你陷入一个无底洞的消耗中,那建议你早日止损,把精力放在下一份工作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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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8

对大多数私企来说,的确是违法的,我们也的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按照这个条款来说,我们可以告。但这里的问题是什么?作为员工的我们来说,告并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目的是为了让我们获得更多自己应有的权益。

但从这个角度出发的话,我们又会发现,“可以告”跟获得员工权益完全是两码事。

前面我就说了,“告”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我们自己应有的权益。从这个角度来说,即使你告赢了,对企业应有的损失也很小,这一点就更得不偿失。

从当前的大环境来看,加班已然成了企业经营的常态,甚至是“正常”。尽管我们说这不合理,不科学,不合法,但这依然无法挡住私企加班的步伐。

但我却也不想片面的把原因全部归结到私企身上。他们的生存环境也堪忧,就从目前的员工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来看,大多数还是不错的,虽然员工总是处于弱势的一方,但员工好歹有选择权吧。

遇到爱情是有缘,遇到一家好企业则更是有缘。我们也就更有理由让那些“良心企业”好好活下去。

第2个回答  2021-07-28
怎么告呢,你告公司什么呢?诉求是什么?要求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求不上班,还是说你想改变公司的上班时间?
比较难啊,这种情况相信政府部门不是不知道,只是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去改善,政策的落地实施需要时间去笑话,否则,政策一出,立马全改,非乱套不可。
第3个回答  2021-07-28
首先要看您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时间是几个小时,超过约定时间均可向单位索要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五是的工资报酬。
所以,如果单位支付了你加班工资只是不够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未支付加班费,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证据的保存。
第4个回答  2021-07-28
12小时工作制一般是工厂里面的一线员工,12小时包括4小时的加班,只要你的月工时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大多数为168小时/月,个别极少数月份176小时/月,公司没有给你加班费,你可以咨询公司HR,如果公司没给加班费也没给出调休,也没解释,你就可以告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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