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贷款有风险吗,要怎样防范潜在风险?

如题所述

用房子抵押贷款是目前常见的贷款方式,房产作为不动产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其用作抵押也不会影响房产的使用价值。但任何经济行为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作为房子的所有人,抵押贷款最大的风险在于不能按时还款所造成的银行收房的风险。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时必然会采取执行担保物来实现债权,而作为债务人来讲,这时可能面临自己及家人无家可归的风险。因此,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用房产抵押贷款时,首先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一些民间的贷款公司虽然放款比较快,但是利息相对较高,而且在催讨债务时手段相对粗暴,程序也不符合规定。其次,要合理评估贷款用途及资金风险,尤其是用唯一的住房抵押贷款,如果资金用途风险很大,很容易出现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这样会产生较高的逾期费用;最后,抵押房产进行拍卖时,其价格相对较低,会产生资产缩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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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27
当前房地产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
1、内部操作风险。
一是信贷人员风险意识不够强,总认为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比保证贷款、信用贷款要好许多,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房产担保基本不会出现风险。对于我们银行来说,抵押贷款虽是一种很“保险”的贷款方式,当借款人不能按规定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可以通过对抵押物行使权力而收回款项。正是由于抵押贷款的这种特点,易造成信贷人员对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的认识不够,不能正确认识到抵押贷款风险的存在及其程度,忽视了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会危及信贷资金的安全,若抵押的设定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素,将会影响其法律效力和实现,并最终给农商行主债权的实现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二是信贷人员不按操作流程要求或规章制度办理业务,如在贷款发放之前不进行现场真实性调查、未进行认真的事前尽职调查和贷后评价、未正确评估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和房地产合理的市场价格等因素,往往导致贷款决策失误,准入不严谨,贷后管理失效。
2、抵押物权利瑕疵风险。
一是贷款银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时,若只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而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押的房产将无法处置变现。二是光土地使用权抵押,若抵押人购置并抵押的土地在规定期限内未建造厂房或进行项目开发,政府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就将面临政策障碍,即使能够处置,也要付出非常高昂的成本。

3、无效抵押行为风险。
一是按照《担保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包括房地产)不得抵押,否则属无效抵押行为,可能政府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可以抵押并作出担保承诺,但按照“法律大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原则,抵押行为仍然无效,且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二是共有财产抵押的风险。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共有财产进行抵押时,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无效。借款人用共有财产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若贷款人没有要求借款人和财产共有人共同签字,就会自动丧失抵押权,将会使贷款人行使抵押权利无效。
4、抵押物价值下跌风险。
一是随着经济环境、市场状况不景气影响,抵押的房地产价值就可能会大幅度缩水,若借款人不还款,银行在处置抵押品时将会受到较大损失。二是中介评估机构管理不规范,抵押物在估价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人为风险,在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机构存在任意性,为满足借款人申请贷款额度的需要,故意抬高房产评估价格,当房地产抵押物评估值高于实际价值,在处置抵押物还贷时,就会出现不能足额收回贷款本息的损失风险。三是贷款人违规操作,向借款人超规定抵押率发放贷款,增大了信贷资产损失风险。
5、抵押登记不完备风险。
一是银行未及时办理抵押手续或抵押手续无效而导致抵押物悬空,抵押权力无效,在发生贷款损失需处置抵押品时,银行权利无法得到法律保障。二是农商行工作人员未亲自参与办理登记、信息查询,或在借款人续贷期间未亲自办理抵押查询,就无法确定抵押房地产是否已查封冻结、是否已“一物多抵”,更无法确定借款人使用假房地产权证骗取银行贷款,存在较大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6、抵押物处置风险。
一是由于我国法律规定及司法环境、保障民生的考虑等问题,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造成银行抵押权有时难于实现。二是担保法规定,当借款人违约时,抵押权人若将抵押物拍卖,必须先与抵押人协商一致,倘若此时抵押人不同意银行拍卖抵押物、或根本无法联系到抵押人或抵押人不腾空抵押的房产,抵押权人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抵押人,耗时又费财力,常常受经济环境不景气的影响还会出现抵押房产低价无人竞买、流拍等情况,往往得不偿失。三是租赁权对抗的风险。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若抵押人将抵押物“先租后抵”或“先抵后租”,贷款人不按规定及时与抵押人、承租人三方签订抵押物处置补充协议,借款人即便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由于租赁仍然有效,也很难处置抵押房地产。同时,当贷款人拍卖抵押房地产时,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具有优先购买权,将可能采取一定措施故意压低房地产的拍卖价格。
7、抵押物灭失风险。
若贷款人未按规定对房地产抵押物进行贷前足额投保和续保、并明确贷款人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的话,一旦发生诸如火灾、自然灾害等毁灭性的事故,将造成抵押物的价值灭失,导致贷款人对抵押物的完全失控,存在抵押物灭失的损失风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6-08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依赖于贷款,导致市场上的贷款平台不断出现,其中不乏一些不正规平台出现,其中能获得大额贷款资金的北京房屋抵押贷款,更是深受大家喜爱。不过办理任何方式的贷款,大家都要注意一些潜在的风险以及想办法规避!

一、办理北京房产抵押贷款有什么风险?

1、贷款用途方面

很多人就奇怪了,贷款用途能有什么风险?其实,随着信贷政策的收紧,银行对于房产抵押贷款的用途也有了一定的限制。

一般是限制在个人消费和企业经营的范围内。而股票证券、期货现货等高风险的投资行为,以及赌博等不合法的行为,银行是明令禁止的。因此要正确使用贷款资金。

2、还款方面

房产抵押贷款是一种融资金额大,还款期限长的产品。因此在办理前需要对自己未来较长一段时间的经济情况做一下自我审视。

确保自己有能力偿还这笔贷款。因为若是发生无理偿还贷款的情况,银行是有权走法律程序,将你抵押的房产拍卖,所得价款会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3、贷款途径方面

最稳妥的就是找银行了,毕竟资金来源绝对安全。如果是找民间的贷款机构办理,那么就需要留意该机构是否合法合规经营。在这里小编有责任提醒大家,在没拿到贷款前千万不要支付任何费用,以免上当受骗。

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要怎么防范潜在风险?

1、如果是在民间机构办理,要谨慎审查出借款方的资质和信誉情况,尽量选择合法登记、规范经营、信誉良好的机构。

2、在签署借款合同时,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以及责任,切勿在内容空白或者不完整的文件上签字。另外,取得贷款后需要出借方按实际金额出具《借据》或者《收条》。

3、在民间机构办理贷款,约定的贷款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各项金额不得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4、同一笔贷款切勿签署多份借款合同。

5、妥善保管所有的借款资料,还款凭证,还款务必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保证收款人户名和出借人是一致的,同时备注好归还的是哪一笔借款等细节。

6、贷款结清后,需要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原有的借款资料,包括合同、收据等原件需要交还给借款人或者当场销毁。

三、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其他注意事项

1、基本上所有的贷款机构都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但是不同的贷款机构会有不同的要求,所以在选择贷款机构时最好通过“货比三家”的方式,选择合适的机构办理。

2、房产抵押贷款由于有房产作为抵押,申请下来会比较容易。但抵押的房产还是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的。基本上房龄不得超过20年,房屋产权清晰、证件齐全,具备良好的变现能力。

3、若是使用他人的房产进行抵押,需要得到房屋产权人书面签字同意抵押的文件。

4、当贷款遇到难题,不要忘了找担保公司寻求帮助。一般担保公司和银行都是合作关系,有了担保公司的介入,会容易很多。但需要支付一定的担保费或服务费。

今天就房屋抵押贷款的风险,以及我们应该怎么防范风险做了一个介绍,那贷款人就要多加注意,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希望今天的介绍能够帮助到大家,大家有房屋抵押贷款方面需求的话可以直森强官网,联系我们客服或者贷款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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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7-15

用房子抵押贷款是目前常见的贷款方式,房产作为不动产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其用作抵押也不会影响房产的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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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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