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4-17
根据《关于干部档案审核清理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试行)》规定明确:
(一)干部的出生时间以档案原始材料明确记载且组织已认定的时间为准。
(二)档案原始材料中出生时间记载不一致且没有涂改、造假的,依次以入伍政审表、入伍登记表、提干报告表、干部履历书记载的时间为主要认定依据。对特招、地方人员考取军队研究生入伍的干部,还应结合入伍前形成的原始材料进行综合分析予以认定。
(三)入伍政审表、入伍登记表中出生时间有涂改,能识别出原始时间,且在其他材料中有体现的,以原始时间为准予以认定;不能识别出原始时间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进行物证鉴定,综合分析予以认定。
(四)档案中的出生时间批注,符合任免权限且档案中原始材料有明确记载的,予以承认;符合任免权限但存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重新予以认定。出生时间批注不符合任免权限办理的,不予承认,重新作出认定。
(五)因上学、入党(团)、入伍、招工等理由将档案中早期形成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大的,在档案审核清理中不得依据户籍档案等材料将年龄改回,避免重复得利。也就是说,部队只看档案,“默认”你已经注销地方户口。
根据第二条干部档案原始材料中有关出生时间记载明显不一致,依次以入伍政审表、入伍登记表、提干报告表、干部履历书记载的时间为主要认定依据,所以你的情况不属于“明显不一致”,且不属于档案记载不一致,不会影响你的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