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装修吗

如题所述

可以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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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14
以下是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您看看有没有您符合的.如果想走不正常的途径提取公积金,很难.我帮不到您 . 住房公积金支取流程: 一、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信及《住房公积金支取单》; 二、职工持单位证明信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三、职工持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单》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单》到指定银行办理取款。 各种支取条件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所有证明信及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一、支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支取人单位证明信(注明支取原因、单位账号、职工账号、支取金额); 三、其他材料(按照支取原因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 购新建商品房:一年以内《商品房买卖合同》(工商局建设部监制)及购房发票(销售不动产发票);或一年以内的《房屋所有权证》; (2)购二手房:一年以内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3)购经济适用房:一年以内《秦皇岛市经济适用房购销合同 》及购房发票; (4)购公有住房:一年以内《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及《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 (5)拆迁房:一年以内《房屋拆迁协议》及拆迁补差款收据; (6)建造、翻建住房:一年以内县级以上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7)大修住房:一年以内县级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及《房屋所有权证》。 注:①购建住房手续为配偶姓名,或同时支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支取人购买的一套住房只能支取一次公积金,且夫妻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发生的费用。 2、 偿还住房贷款: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及贷款余额对账单; (2)与贷款相对应的购房合同、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 注:①贷款手续为配偶姓名,或同时支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在还款期限内,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支取一次公积金;夫妻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夫妻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总额。 3、离休、退休:离休证、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表。 5、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6、低保且需要支付房租: (1)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 (2)经房管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支付房租证明。 7、在职期间判刑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判决裁定书; (2)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8、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应征入伍、上学等相关证明; (2)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死亡: (1)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死亡证明(医院证明、火化证明或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之一); (3)单位出具的继承证明或司法部门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法院判决书。 10、调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口证明; (2)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1、集中封存管理账户两年后未重新就业(请到会计科办理):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重新就业的证明。
第2个回答  2017-05-13
各地公积金政策不同,可以去当地管理中心咨询一下:能为父母买房,看看能否为父母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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