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征地补偿标准
(单位:万元/亩)
来源:
市、区两级结算征地包干费用时,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和海沧区每亩2万元调剂费,同安区、翔安区每亩3.5万元调剂费。涉及青苗补偿高于上述标准以及地上附着物的差异补偿,可通过调剂费依法给予补偿,具体由各区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盐田和国有滩涂上虾池、鱼池的补偿标准,统一按4.8万元/亩包干补偿,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标准。市、区两级结算费用时,每亩增加1万元调剂费,调剂费由各区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本通知所称被征地农民应当从征地时依法享有被征土地承包权或者具有所在地户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产生。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
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拒绝领取的,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书面通知或者张贴公告告知领取的时间、地点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