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违法强制执行我怎么办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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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0

1、如果是依据裁判文书强制执行,而你对裁判文书裁判的内容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如果你对法院强制执行所依据的裁判文书没有异议,仅仅对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或者执行的金额有异议,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其依法执行。

如有不合理,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进行自我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扩展资料:

法院违法执行可进行国家赔偿:

(1)赔偿请求人需要确定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确定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违法行为与自身遭受的损失有直接的联系。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违法行为得到确认是司法赔偿的前提,确认可以是由侵权机关主动地或依申请作出,也可以是其他有权机关作出。

(2)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作出错误决定或违法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赔偿或不赔偿的决定。

(3)如果赔偿请求人对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4)向复议机关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具有终局效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司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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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8-25

1、如果是依据裁判文书强制执行,而你对裁判文书裁判的内容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如果你对法院强制执行所依据的裁判文书没有异议,仅仅对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或者执行的金额有异议,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其依法执行。

拓展资料:

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对异议裁定不服,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从民事法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法院在执行相应判决或裁定的时候,具体的手段有四种,即上文中介绍到的内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申请的,需要同时提交一份申请书,然后支付一定的执行费。

参考资料:法院强制执行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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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8-19

1、如果是依据裁判文书强制执行,而你对裁判文书裁判的内容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如果你对法院强制执行所依据的裁判文书没有异议,仅仅对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或者执行的金额有异议,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其依法执行。

如有不合理,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进行自我的保护。

拓展资料: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

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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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03-26

法院执行的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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