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廊坊大城县人,我老公是静海人。我们在静海登记结婚的。我能在大城县法院起诉离婚吗?

如题所述

以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位准。应向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如被告户籍地(住所地)在天津市静海区(原静海县),原告应向静海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如下:


一【常规情况下的离婚起诉受理法院】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的情形:

如果被告没有离开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不满一年、或者被告离开住所地已满一年,但是,离家后没有在同一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的。


【2】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的情形:

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已满一年以上,并且至起诉时在某一地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该地属于被告经常居住地。


二【司法名词解释】

【住所地】指的是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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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15
为什么离婚,有孩子吗?有孩子要考虑孩子
第2个回答  2016-09-15
第3个回答  2016-09-15
是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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