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20年,没有遗嘱,母亲可以将房产给四个儿子中的一个吗

如题所述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那一份。夫妻一方死亡,配偶及子女共同参加其遗产分配。在无遗嘱情况下,平均分配;有遗嘱的,在遗嘱有效的情况下应遵照遗嘱(在不能证明遗嘱为非真实意思表示、伪造等情况时,一般认为遗嘱有效)。遗嘱并不必须公证生效,只有在存在多份遗嘱并且其内容不一致时,公证过的遗嘱效力优先。由于楼主情况叙述不清,下面分两种情况说明遗产的分配问题。

第一种情况:父亲先于母亲死亡。此时父亲的遗产为房屋的二分之一,因为父亲遗嘱将其留给某个子女,母亲和其他三个子女对此二分之一的房屋没有继承权。母亲去世后,剩余的二分之一由四个子女平均分配(母亲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即父母去世后,其中一个子女得到房屋份额的1/2 1/2*1/4=5/8,其余三个子女各得1/8。
第二种情况:母亲先于父亲死亡。如果母亲未立遗嘱,母亲所有的房屋的二分之一由父亲和四个子女平均分配,即每人1/10。此时父亲所占有的房屋份额为1/10 1/2=3/5。父亲死亡后,该3/5为其遗嘱指定的子女继承。此时,该子女拥有该房屋1/10 3/5=7/10,其他子女各占1/10。201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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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0
不行,母亲的份额只有二分之一加十分之一,也就是60%,四个儿子各自有10%的份额
母亲只能支配自己的那个60%的份额。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18
房产是父母共同财产,母亲可以继承父亲那部分(1/2)的1/5,加上自己的1/2,也就是说母亲可以自由处理房产的3/5,其余的部分应为四兄弟平分,每个兄弟占1/10。
如果其中的一个儿子获得房产,那么他应该支付房产价值的3/10给其余3个兄弟。
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对死者的遗产继承权利是一样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0-20
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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