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8-14
将来如果发生事故的话,你没什么责任的,07年最新的司法解释里明确规定,连环卖车车主不承担责任的。但注销牌照不太可能,注销时车必须在场,而且虽然没有过户,但买卖关系已经存在,车不属于你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2001]民一他字第32号 发布日期:2002-12-31 执行日期:2002-12-31
江苏省高级人民院:
你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承担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200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