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批准离职报告,劳动法如何规定

如题所述

法律只规定必须通知,不是单位批准,单位也不用批准,更无权批准,到期你直接走人,不用理会公司。不过你要确定把辞职报告递上了,保存好递交辞职报告的证据。
公司没有满足你要求的就直接去劳动仲裁处理。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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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16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离职的时候工资可以按照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劳动者也可以要求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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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4-15
第一你要有证据证明你已经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
第二:批不批准就不是用人单位的事了。
第三:法律明确规定由于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经济损失,有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第3个回答  2020-01-12
上面的几个兄弟回答的够全面了。这里我给您个提醒,要小心企业耍心眼,您以为三十天后就可以自动离职了,回头企业不承认您交过辞职申请了,说您是旷工,一旦您的劳动合同里有特殊约定的赔偿责任就麻烦了。您可以考虑用当地邮局的特快专递把辞职信邮寄到人力资源部,保存好邮件的回执单,可以作为辞职信送达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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