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的职能?

最新宪法规定的职能

行政
美国是总统制的国家。美国总统的职权依美国宪法第二条规定。在行政方面,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种工作。他可以发出对联邦机关有法律约束力的政令,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认可),以及其它数百名联邦政府高级官员。

立法
在立法方面,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中各有2/3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这是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手段。此外,总统还享有委托立法权。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政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

司法
在司法方面,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最高司法官员。他可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处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

军事
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外交
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政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所以,总统往往以签定行政协定来代替缔结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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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5
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加三军统帅。这就不多解释了。
美国副总统是总统的第一继任人选,兼美国参议院议长。但他不是参议员,不能参加参议院投票,只有在参议院投票50比50的情况下,他才可以投下打破平衡的关键一票。一般来说副总统是虚职。
国务卿是美国国务院的行政首长,主管美国外交事务和一小部分国内事务。但跟其他国家不同,国务卿不是美国政府的政府首脑(总统才是),也不等同于一般国家的外交部长。国务卿是美国政府的首席阁员和国家安全会议首席委员,总统外交事务的首席顾问,他的实际地位远高于一般的外交部长。
希拉里在担任第一夫人时期,主要关注的是卫生医疗改革和妇女儿童权益。她在90年代中期曾负责克林顿政府的医疗改革,但遭到了失败。当选参议员后,希拉里把目光延伸到了外交国防领域,她目前是参议院军事委员会的委员。需要指出的是,希拉里虽然当过多年第一夫人,但她基本上没有处理外交具体事务和应付国际复杂局势的经验,她的优势在于她去过80几个国家,拥有很大的名气,所有人都认识她,况且她 背后还有克林顿。当然,以希拉里个人的能力而言,胜任国务卿是绰绰有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25
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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