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同事在今年七月底出现低烧症状,遂去医院就诊,被作为感冒治疗,可是没有任何效果

之后辗转到其他医院治疗,医生仍按普通疾病治疗,低烧、浑身无力症状仍然持续,直到十月中旬,患者出现淋巴结肿大,医生才决定做穿刺,发现癌细胞已经扩散,确诊为胃癌晚期,请问癌症是那么难以诊断吗?在如此漫长的诊疗过程中,医生要不要对误诊带来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上我提出的问题或许有点业余,请见谅。谢谢大侠!

癌症,如果症状不明如果病人自己不说全症状,是很难断。

你要找到医生给出的病例,还要找到当时在场的证人,然后才能考虑究竟是哪个医生需要负责任。你这个属于吃了哑巴亏,没有到好医院好医生哪里症治疗,这种状况,一直低烧就该全面体检全部检查,费用不少,如果当事人不检查不想花那个钱,我相信他应该有在病例上签字,那么医生医院没有责任。

我觉得,你要弄清楚然后再说,医生开检查单是最愿意的,因为创收,我不太相信医生没有提议各种检查。你明察。至于被耽误得癌症,那是命,凡事都有因果,每个人自己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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