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违反了什么纪律

如题所述

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一条。

第五十九条规定:

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六十一条规定: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扩展资料:

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领导好、管理好宗教事务是一些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现实工作一些党政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宗教事务的领导干部参与一些宗教事务,或者与一些宗教人士接触,是正常的工作职责。

但是,如果有的干部打着管理宗教事务的幌子,趁机搞封建迷信活动,则构成违纪。在认定中应当坚持实质判断,实事求是地分析党员参与的目的和出发点,是理想信念缺失行为,还是正常的工作范畴。

如果党员组织参加封建迷信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或是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应当依据纪法衔接有关条款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如何认定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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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1

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违反了政治纪律。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湖南攸县数名干部因迷信活动被立案审查:

身为镇政府镇长、学校校长,为了保分内工作“平安顺利”,竟然组织政府工作人员、学校班主任到庙里朝神祈福……湖南攸县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了数起干部组织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典型案例,5名科级干部被立案审查。

据通报,2015年10月,为了给当地煤矿安全生产祈福,时任攸县黄丰桥镇人民政府镇长罗立平,组织安监站、党政办、财政所共14人赴庙宇朝拜祈福。事后,罗立平签字同意使用公款将活动开支予以报销。2018年7月,罗立平被立案审查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2016年5月15日,为确保高考顺利、提高二本上线率,时任攸县第四中学校长周祖文组织高三年级、初三年级班主任等17人到庙宇焚香朝拜祈福。当天中午,周祖文还安排了两桌饭菜迎接朝拜回来的人员。之后,朝拜祈福开支在高三年级经费中报销。

用餐费用则以“高三年级、初三年级赴外地调研学习”名义报销。2017年5月,时任攸县第四中学校长刘卓成,继续组织此类迷信活动,并签字同意公款报销活动开支。2017年12月,攸县自来水公司经理聂平平安排该公司常务副经理刘卫平组织“捉鬼祭祀”封建迷信活动。

相关开支则通过公款予以报销。2018年10月,攸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聂平平、刘卫平、周祖文、刘卓成进行党纪立案审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湖南攸县数名干部因迷信活动被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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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7-01
  【条例原文】第五十八条: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案例】陈某,东部某市原市委书记。陈某迷信风水,经常头戴草帽,手拿风水罗盘,上山下乡看风水,甚至邀请风水先生为市政规划“出谋划策”。陈某公开称,当地原来的风水能出书画名人,但出不了大官和富人,他要改变这里的风水,让这里以后可以出一些大官、富人。陈某不仅自己迷信风水,还号召全市干部一起学风水,在他的影响下,该市不少党政机关办公室公然摆放神龛佛像,有的党员干部甚至在上班期间公开讨论风水话题,影响了当地发展,败坏了社会风气。
  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意识深处,是对信仰的背叛。“不信马列信风水”,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信仰缺失,世界观、价值观出现问题,进而抛弃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和高尚道德情操。
  陈某做贼心虚,对自身安全深感担忧,于是,借风水之术和神灵的保佑求得心理上的安慰。然而,风水神明保不了他的平安,其贪腐行径终也未能逃脱党纪国法的严惩。
  请风水先生为市政规划“出谋划策”,并号召全市干部一起学风水,陈某的所作所为完全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信仰立场,背离了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本该坚持科学发展、执政为民造福一方,而陈某却把风水观念、鬼神之说用到工作中劳民伤财。充分暴露了其政治上严重蜕变,精神上严重“缺钙”,最终迷失方向。
  理想信念坚定是党员干部第一位的标准。但个别党员干部却频频被封建迷信蒙蔽双眼,像陈某这样“不信马列信风水”的党员干部并非个别,还有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在成都一个重大投资项目接连发生突发事件后,竟安排道士为企业“作法驱邪”;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在一些项目开工竣工时,都会请“大师”为其指定黄道吉日……
  所以说,理想信念“缺钙”,党性修养缺失是导致党员干部封建迷信的根本原因。理想信念是纲,纲举才能目张。作为共产党员,必须拧紧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坚定政治信仰,坚持根本宗旨,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坚决抵制封建迷信,用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第3个回答  2021-04-20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邪教活动处罚规定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二、《刑法》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条第三款规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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