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识别获取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贯彻落实;进行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
2、对本工区项目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策划;制定环境保护工作计划;针对本项目的施工特点和主要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制定详细可行的防控措施;对可能发生环境污染或破坏事件的场所要制定应急预案。
3、负责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教育培训、信息交流工作。
4、负责本工区项目的环境管理监督检查,配合上级对本项目环境管理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5、组织、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对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向上级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参加上一级单位组织的检查和事故调查工作;落实事故处置方案的实施。
6、负责环保水保记录资料的管理。
7.进行环境审计监察,作出环境评估,多所发现的环境问题提出治理建议。
8.通过口头介绍,书面文件,专题讨论会,会议和公开听证会传达评估结果和治理建议。
9.制定并修改环境技术标准,指南,政策和规章。
10.对企业和公共存在的环境问题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检测环境规划方案。
11.修订与环境相关的法律资料和管理的命令,承担判决的技术证据部分。
12.调查报道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事故情况。
13.监督环境技术专家和技术,进行环境审计监察,作出环境评估,对所发现的环境问题提出治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