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还能称配偶为“对象”吗?

我和我女朋友已经结婚了。结婚前,我称她是我的对象。现在已经结婚,是否还可以这么称她呢?字词上解释的是“恋爱的对方”,感觉还是没明确说是不是限于结婚前的称谓。

我们语言中有“处对象”的说法,是一个进行时,一般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参考和选择的行为。结婚则说明“处”已完成,就不称对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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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17
改改吧 都领证了 如果还说是对象那就表示你们还处于交往阶段 但是你老人家都已经把人家吃干抹净了 还叫对象真的不好 无论从哪方面讲你都应该叫人家老婆了 但是我个人比较喜欢我老公教我媳妇 尤其是对别人介绍是会说:只是我媳妇。。。,听着很舒服很幸福 。希望你也幸福
第2个回答  2011-10-17
在给别人介绍的时候,“对象”显的比较生份,你可以有很多种选择啊,比如“老婆”啊,“媳妇儿”啊,幽默一点的话也可以说是你“内人”或“那口子”啊,总之,你自己觉得怎么自然就怎么介绍呗,你们两口子是不是不大热乎啊,好生份啊,就个称呼还考虑半天!~
第3个回答  2011-10-17
这样是不好的,还是称呼这是我媳妇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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