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建筑业安全形式严峻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如题所述

简述我国建筑市场信用风险成因与防范应对方式-工保网


业主拖欠工程款、明示或暗示承包商垫资带资、肢解发包、签订阴阳合同;承包商围标串标、资质挂靠、业绩作假、违法分包转包、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粗制滥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违规经营,索取贿赂,出具虚假报告,暗箱操作……


目前国内建筑市场存在大量的不规范行为现象,严重扰乱了正常建筑市场秩序,损害着包括业主、承包商、中介机构等建筑市场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并为建设质量与施工安全埋下风险隐患,直接威胁着建筑施工人员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生命财产安全。


从信用角度来看,上述不规范行为现象反映出严重的建筑市场信用缺失问题。因信用意识缺乏,失信行为严重造成的信用风险管理问题,已成为我国建筑业进一步快速发展的瓶颈。



1、建筑市场信用风险分析


我国建筑市场信用风险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但从市场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无外乎“先天缺陷”与“后天不足”两大方面。


先天缺陷


信用经济学视角下,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与基础。市场经济的本质,是通过市场主体的平等、公平交换,形成社会的分工合作,从而达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其核心内容是商品交换,而交换的基本原则即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等价交换。可以说,信用与市场经济是一种“共生共赢”的关系,即信用保障着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市场经济规模扩大也促进着信用体制完善。


我国建筑业市场经济发展,源自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掀起的市场经济浪潮,在此之前,国内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而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几乎不存在市场,也不存在公开的市场信用关系,企业的生产、销售、资金来源等一系列经营活动均出自国家的行政命令,企业不需要关心信用问题,经济管理中也并未建立信用管理体制,这就导致我国建筑业市场经济转型发展存在严重的信用管理“先天缺陷”。


后天不足


除了计划经济转型市场经济留下的“先天缺陷”,我国建筑业信用风险成因还包括市场交易管理自身存在的缺陷。


依据信用经济学“信息不对称”理论,建筑市场活动主体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所掌握的与交易有关的信息在准确性、全面性、及时性、连贯性当面是存在差别的。客观上,不存在任何一方主体能够完全掌握建筑市场交易的所有信息。建筑市场交易的双方,仅对自身的资金配置、财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合同意图等信息有着清楚了解,对另一方则缺乏足够了解,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情形由此产生。


在“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的情况下,交易双方都会利用自身具有的信息优势,在交易活动中为自身获取更多利益,甚至可能出现隐瞒、伪造相关信息的情形,令对方做出错误交易选择,即建筑市场信用交易中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


基于信用管理学、信用经济学、现代信用学等理论研究,国外成熟的市场经济建立并持续完善着各类信用管理制度与机制,防范与应对各类建筑市场信用风险,保障着建筑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相较之下,我国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起步时间较晚,各类信用管理机制尚不健全成熟,导致各类信用行为缺乏约束,建筑市场信用风险严重。


2、建筑市场信用风险应对


如何有效防范与应对建筑市场信用风险,是目前我国建筑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这里主要以建筑企业角度,分析如何建立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运用信用风险管理工具。


建立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在成熟建筑市场,一般规模较大的建筑企业自身都设有专门的信用风险管理部门,专门应对企业市场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信用风险。基于信用风险管理阶段可分为:事前信用风险管理,包括对交易对象的资信调查、信用评价等;事中信用风险管理,包括合同管理、合同期内应收账款管理等;事后信用风险管理,包括逾期应收账款管理等。


运用各类信用风险管理工具


建筑市场信用风险管理工具主要包括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信用担保、保理、商账追收等。


信用保险

是指权利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人投保,如果权利人因为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遭受经济损失,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规定赔偿权利人,即被保险人通过缴纳保费将可能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使自己遭受损失的风险转嫁给保险人。


保证保险

是指义务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人投保,如果由于义务人的行为导致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在义务人不能补偿权利人损失的情况下,由保险人替代义务人补偿权利人的经济损失。


信用担保

是指企业在向银行融通资金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由依法设立的担保机构以保证的方式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能依约履行债务时,由担保机构承担合同约定的偿还责任,从而保障银行债权实现的一种金融支持方式。


保理

保理全称保付代理,又称托收保付,是指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买方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


商账追收

是指商账追收公司受顾客委托从事合法的催账和追收账款活动,其手段以威胁欠债方的信用记录和提起法律诉讼为主,并根据收回的款额,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


有效运用各类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对于防范和应对各类建筑市场信用风险有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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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信用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在各个建设阶段,帮助建筑企业动态了解交易方的信用状况,评估交易方的偿付能力,及时提出信用风险管理建议,避免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即便出现信用风险事故,建筑企业也可以通过保险合同将事故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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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保证保险,保险公司作为保证人,向建筑企业保证业主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款项支付义务,一旦业主方违约,则由保险公司代替其履行合同款项支付义务。为减少保险索赔,保险公司会对业主方进行全过程、动态信用风险管理,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其信用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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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27
1、我国建筑业现状及存在的危机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建筑业得到了持续快速的发展,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加强,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

  2001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步入新一轮景气周期,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FAI)总额增速持续在15%以上的高位运行,2003至200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更是达到了24%以上。建筑和安装工程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基本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走势相似,近几年增速也维持在25%。由于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基本决定了建筑工程的市场规模,使得FAI持续高位,导致建筑业总产值及利润总额增速也在20%的高位波动。2006年,中国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0975.5亿元,比上年增长18.59%;利润总额达1071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18%。2007年,建筑业总产值为50018.62亿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20.4%,实现利润总额1561.1亿元,比2006年增长30.9%。2008年1-9月,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7552亿元,同比增长22.8%,全国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35亿元,同比增长26.8%。如此高速的行业利润增长在过去几年行业持续高景气中也实属罕见。

  而从2013年我国建筑行业已从高速发展的阶段逐渐走缓。

  国家控制房地产的泡沫式发展,控制开发商贷款,导致我国大部分在建工程资金链断裂,不得不停工。就拿海南为例,作为一级旅游省份,因地制宜的环境前些年吸引来不少房地产开发商来岛开发投资,建造出很多精美的建筑作品。而今年,国家政策的出台,导致部分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岛内的在建项目绝大多数已停工,甚至有些项目是建设在景区内的,这样持续下去必会成为一座座的烂尾楼。全国普遍存在这种情况,前些年迅速膨胀的建筑行业紧急缩水必定让整个行业吃不消。

  房地产市场的持续低迷给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带来不利的影响。国家对房地产业的调控力度加大,资金供给不足,国内房地产业持续低迷,房屋销售成交量大幅萎缩。许多项目的综合开发成本高于市场售价,而未来一些高价土地成本项目纷纷进入销售周期,房地产业务的赢利能力缺少增长动力,稍有不慎则造成亏损。加上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居民对房地产的消费信心不足,加剧了市场观望和恐慌心理,房地产行业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形势,使建筑施工企业的房地产业务受到重大影响。

  随着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建筑企业暴露出来的资金管理问题也越来越多,比如工程垫资规模庞大、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企业流动资金日益紧张、市场竞争力弱化等等。许多建筑业下游企业(如装饰,建材,劳务)受到极大的影响,作为整个建筑市场的最下端行业,上部的资金已用了绝大部分,到后面只剩下极少部分的资金,那么开发商为了节约开支,将采取低价中标,前期要施工单位垫付的工程款及后期工程款迟迟不给。造成拿着钱进去,赔着钱出来的局面,企业发展缩手缩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7-13
1、市场不规范,影响了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建筑市场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十分密切,不规范的市场行为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潜在因素。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的垫资、拖欠工程款、肢解工程和非法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行业管理部门在查处力度上还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这些行为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市场监管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手段。不良的市场环境势必然影响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表现在一些安全生产制度、管理措施难以在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总承包企业与分承包企业(尤其是业主方指定的分包商)在现场管理上缺乏相互配合合作的机制,给安全生产留下隐患和难以预测的后果。
  2 建筑企业对安全重视程度不够
  安全管理人员少,安全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安全投入不足,在安全上少投入成为企业利润挖潜的一种变相手段,安全自查、自控工作形式化,企业安全检查工作虚设,建筑企业过份依赖监督机构和监理单位,安全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没有形成严格明确细化的过程安全控制,全过程安全控制运行体系无法得到有效运行。
  3 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安全责任未落实到位
  根据现状,许多项目经理实质上是项目利润的主要受益人,有时项目经理比公司还更加追逐利润,更加忽视安全。造成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一些建设单位,包括有些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未能真正重视和履行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未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付给施工单位必要的管理费和规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管理等。
  4 作业人员稳定性差、流动性大、生产技能和自我防护意识薄弱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建筑施工现场是这些务工者主要选择场所。由于体制上的不完善和管理上的滞后,大量既没有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又缺乏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务工者上岗后,对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一无所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没有足够认识、缺乏规范作业的知识,这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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