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韶华的人物经历

如题所述

早在十七八岁时,王韶华就像那个时代的许多年轻人一样,在文学的殿堂中追求自己的梦想。高中毕业的他回到家乡,白天硬撑着干活,挣几个工分;晚上在煤油灯下,手攥铅笔头,憋着劲写作。用他的话说,不知天高地厚地捏弄了几十万言的小说,搁在省人民出版社书架上三四载。后来搞了几个剧本,还排演过。真正意义上的创作是在大学里开始的。他创作的诗歌《手指》、《布谷》在1981年4期《飞天》上发表后,在庆阳师专的校园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他的同学们还记得那动人的诗句:“我的手指飞出莺儿的歌唱,也流出大河的奔腾。”而后在20世纪80年代末,因为他的诗歌有浓郁的西北特色,他被推荐参加了诗刊社举办的“鲁迅文学院改稿会”,在那里他有幸接受了张志民等著名诗人、评论家的指导,其作品得到了肯定。从此,他扬起文学创作与理论的双帆,问津于《青年文学》、《诗刊》、《人民文学》和《光明日报》等报刊,成为该市乃至甘肃诗坛小有名气的青年诗人。
后来,王韶华将那些发表在各级各类刊物上的诗歌结为两本诗集先后出版。上海诗人章德益、西北师大教授彭金山认为王韶华的诗歌表现了对世界和生命的凝望、感悟与思考,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得到了新的确认。在散文集《人生风景》序言中,王韶华以“头上顶的是黄土”道出了他为文的主旨。马青山在《甘肃日报》撰文,评述他与置身其中的黄土莽原长期相望厮守,形成一种高度的默契。在他的作品里,充满了对乡土的虔诚,表达了一个家园守望者最真实的内心独白。
在诗歌创作中,王韶华格外讲究意蕴的浑厚,技艺的娴熟。在发表于《飞天》的诗歌《狼毫》中,他写道:“另一种生命,抵达/飘动在空气中的泥土和树。”有关诗歌评论家认为表现了一种精神高度,一种艺术的高度。
作为一个业余作家、诗人,王韶华在写诗、写散文的同时,也撰写了130多篇论文,在《甘肃古代文学作品选析》中,他用较多篇幅整理、解析了平凉历史文化名人皇甫谧、牛僧孺、李梦阳、赵时春等人的作品,为研究地方文化文化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作为老师,他主张以文学内容、方式和手段的教育,提升语文教学的品质与内涵。在语文教学中,他提出“语文本质——行走在语言和意义的世界”的教学观,努力拓宽语文生动丰富的学习空间。他引导学生打通古今,共融中外,进入广阔深邃的语文世界。他开讲《红楼梦》专题、《国学》专题、散文专题、诗学专题,因为极具文学艺术的魅力得到了学生的认可。从1985年开始,他给电大、函大和联办大学班上课,至今培养过上万名学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