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亡,弟弟残疾,哥哥有抚养义务吗

父母都死了。哥哥经济条件不错,弟弟有精神分裂症,无业,父母有一定留下来的存款,但存款不多,无法支持多久。这时,哥哥有抚养义务吗

父母双亡,弟弟残疾,哥哥有抚养义务。
一般情况下,哥哥对于未成年的弟弟是没有抚养义务的。但是,有负担能力的哥哥,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弟,有法定抚养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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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16
对未成年弟弟有抚养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如果弟弟已成年,被鉴定为精神病,可依法认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作为哥哥是弟弟最近的近亲属,依民法通则也有义务作为弟弟的监护人。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16
兄弟姐妹之间没有相互抚养的义务。本案中如果弟弟被鉴定为精神病,可依法认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由住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哥哥被指定为监护人后,才有法律上的抚助义务。
第3个回答  2011-10-16
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依照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的 规定,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此款所指其他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 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故而,这里的哥哥应该是弟弟的法定监护人,负有扶养义务。在《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中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4个回答  2011-10-16
有,不管怎样他是兄弟,从法律从道德都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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