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8
问题一:兼营和混合销售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混合销售与兼营,区别是:
1、混合销售强调的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销售货款及劳务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A选项属于这种情形。
2、兼营强调的是在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两类经营项目,但是这两类经营项目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发生,即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
举两个例子区别一下,
例如:某商店向甲销售了货物,并且把这个货物给甲送回家,收取了费用,这就是混合销售。
例如:某商店向甲销售了货物,商店不给送货,但是商店自己有个运输车,这个运输车专门到其他市场上给其他的人进行送货,那么这就是兼营。

问题二:什么是兼营销售行为 所谓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但是,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即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

问题三: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兼营业务有什么不同? 主营就是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此项业务,兼营的业务有时可以跟主营业务相关, 比如零售业也可以兼营货物的运输及配送等兼营业务。

问题四: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有什么区别 1、增值税征收管理条例规定,所谓混合销售就是为纳税人又提供增值税业务,有提供营业税劳务劳务,最后要按照主营业务统一交税。如商场销售给顾客一台空调,为同一顾客用提供安装服务,因为销售空调交增值税,提供按照服务要缴纳营业税,因为是混合销售,要随着主营交税,所以销售空调和提供按照都要交增值税。
2、所谓兼营,就是即提供营业税劳务,又提供增值税的业务,税法规定要各算各的,分别交营业税和增值税。比如某酒店为旅客提供住宿服务要交营业税;但是旅店又开了个小卖部,向不同的旅客出售香烟和啤酒,销售货物要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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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什么是专营企业,兼营企业? 从企业的经营战略角度来看,世界上跨行业多元化经营的成功企业少之又少,但是国内相关多元化的企业成功案例却是多之又多,在国内还很少见到哪一个大型集团企业真的是靠单一经营取得巨大成功的。在中国很多行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的时候,在很多行业的绝对领先企业还不确定的时候,在很多行业都存在超越先行者的诸多机会,多元化就意味着更多的利润来源。
正确地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关键,要解决如何让经销商从兼营到直营的问题,必须先了解清楚为何很多食品行业的经销商都在经营着诸多品类和品牌呢?从饮料行业的发展来看,从水战、到茶饮料大战、再到奶茶大战,随着每个品类的竞争者日众,价格透明度越来越高,利润在不断摊薄,企业和经销商之所以费心劳力地经营新品类、开创新品牌,目的只有一个,为了赚取更丰厚的超额利润。

问题六: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销售行为有什么区别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如:销售塑钢门窗并负责安装)。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兼营电器修理或餐饮服务等),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问题七:那混业经营和兼营有什么区别呢? 混业经营:是指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行为。
根据混合销售的规定,在“营改增”之前,由于交通运输业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所以大型设备生产企业利用自身车队运送企业自身生产设备的行为属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交通运输行为在转为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同时,该企业的送货上门业务不再涉及营业税应税行为,所以也不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属于混业经营。
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该企业自产设备并由自身车队送货上门,并在合同中明确了设备与运费的金额,由于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交通运输业适用税率为11%,所以送货上门属于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的销售额,如果不能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兼营:兼营行为分开核算就按兼营行为性质纳税。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可以从事营业税应税行为,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也可以从事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业务。这些兼营行为不是依据主营业务收入缴纳的税种来决定如何纳税,而是按兼营业务性质决定缴纳税种,但是前提是要主营业务和兼营业务分开核算,否则,按缴纳增值税优先原则来纳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如以销售建材为主要业务的纳税人,也可以兼营从事装饰业务,其装饰业务只要与销售建材业务分开核算就是缴纳营业税;如不分开核算,其兼营的装饰业务与主营建材销售业务一并缴纳增值税。
混业行为,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同一个税种的混合,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没有分别核算从高纳税。
混合行为,是不同税种之间的混合,一般情况下没有分别核算从主业。
兼营,一方面是同一税种的之间的兼营,这种情况下,就是混业行为,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没有分别核算从高纳税;
另一方面,是不同税种之间的兼营,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没有分别核算,税务机关核定。

问题八:兼营和混营的区分方式? 兼营和混营的区分方式主要是看是否发生在同一笔业务时。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情形,发生在同一笔业务时。
兼营: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不是发生在同一笔业务时。

问题九:什么是兼营非应税劳务,举个生活上简单的例子 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是指同一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且两者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
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应分别核算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不能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应一并征收增值税。
例如你是一家电视机生产厂家,主要生产电视机,但是又开了一个宾馆,宾馆所发生的营业额不收增值税,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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