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健全遮盖全员的多层面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获得感,近日,江西省人社厅会同江西省财政厅下达《关于印发的通知》(下称《通知》),确立从2022年7月1日起,对满足条件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缴纳目标,一次性派发不低于1000元的丧葬补助金,已创建丧葬补助金规章制度的县(市、区),补助规范高过本规范的,仍按原标准实行。有前提的县(市、区)可融合资金状况提升当地规范。
《通知》确立补助目标范畴有两大类,分别是合乎工资待遇领到标准并在领到养老保险金期内身亡的和按照规定已持续缴费5年及以上并在缴费期内身亡的参保人员。按照规定享有政府部门代交社保城乡居民基本上养老保险金的艰难人群,政府部门代交社保期限与自主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转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通知》注重,对与此同时合乎公司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殡葬补助标准的,确立由其遗属挑选在其中一种领到,不可反复领到。社会养老保险关联所在城市未独立创建丧葬补助金规章制度的参保人员,在本法子执行前已身亡的,不享有补助。与此同时针对领取标准,确立遗属应在补助目标身亡后立即向参保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关联所在城市的社保经办人员组织领取丧葬补助金。
据统计,本次我省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殡葬补助,尤其是在全国各地首先探寻将在缴费期内身亡的参保人员列入补助目标范畴,将有益于进一步正确引导扩张现行政策造福面,加强缴费鼓励,充足激励长缴费、持续缴费,提高缴费观念、个人养老保险担当意识,提升城居保个人帐户储存额,促进提高工资待遇水准,让城乡居民共享资源改革发展成效。此项现行政策将造福我省2000多万元社保缴纳城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