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在广州与别人合租了间2室1厅的套房,合同上的日期已经过了几个月了,我们还是照旧合租着,昨天女孩突然说工作上的原因要搬走了,其他的问题都没有,就是她这个月22号(至下个月22号的)已经交的600元房租,该不该退还呢?该退多少合适呢?
本人刚出社会,这些问题真的难倒我了,请各位大大们给点建议。谢谢了。
我打算扣300(半个月),不过她说她只能接受100。
追答这个月22号到现在31号的房费9天一共180元,600-180=420元,也就是你要损失420,她要承担210,再加上这几天的房费,210+180=390,,所以她要留下390,你给她210就行了。我认为是这样啊,呵呵!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