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世俗、自同于大全的”天地境界“。
冯友兰先生根据他对中国哲学的体悟,曾把“人生的境界”做了“四等”之分,即“一本天然的‘自然境界’,讲究实际利害的‘功利境界’,‘正其谊,不谋其利’的‘道德境界’和超越世俗、自同于大全的‘天地境界’”。
冯友兰(1895.12.04~1990.11.26),字芝生,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祁仪镇人。中国当代著名哲学家、教育家。
191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1924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清华大学教授、哲学系主任、文学院院长,西南联合大学教授、文学院院长;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至四届政协委员,第六至七届全国政协常委,取得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印度德里大学、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名誉文学博士。著有《中国哲学史》、《中国哲学简史》、《中国哲学史新编》、《贞元六书》等,成为20世纪中国学术的重要经典,对中国现当代学界乃至国外学界影响深远,称誉为“现代新儒家” 。
扩展资料:
在自然境界中的人,不论干什么事情,不是依照社会习惯,侄是依照其本性去做,他们从来未曾了解做某种事情的意义。往好处说,这就是“天真烂漫”,往差处说便是“糊里糊涂”。他们既不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又不明白做某种事情有什么意义,所以他们可说没有自觉。
有时他们纵然是整天笑嘻嘻,可是却不自觉快乐。这,有如天真的婴孩,他虽然笑逐颜开,可是却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快乐,两种情况,完全相同。这一类人,对于“生”“死”皆不了解,而且亦没有“我”的观念。
功利境界中的人,对于人生的了解,比较进了一步,他们有“我”的观念,不论做什么事,都是为着功利,为着自己的利益打算。这一批人,大抵贪生怕死。有时他们亦会为社会服务,为国家做点事,可是他们做事的动机,是想换取更高的代价,表面上,他们虽在服务,但其最后的目的还是为着小我。
在道德境界中的人,不论所做何事,皆以服务社会为目的。这一类人既不贪生,又不怕死;他们晓得除“我”以外,上面还有一个社会,一个全体。他们了解个人是社会的一部分,个人与社会是部分与全体的关系。
就普通常识来说,部分的存在似乎先于全体,可是从哲学来说,应该先有全体,然后始;个体。例如房子中的支“柱”,是有了房子以后,始有所谓“柱”,假使没有房子,则柱不成为柱,它只是一件大木料而已。
同样,人类在有了人伦的关系以后,始有所谓“人”如没有人伦关系,则人便不成为人,只是一团血肉。不错,在没有社会组织以前,每个人确已具有一团肉,可是我们之成为人,却因为是有了社会组织的缘故。道德境界中的人,很清楚的了解这一点。
天地境界中的人,一切皆以服务宇宙为目的。他们生死的见解,既无所谓生,复无所谓死;他们认为在社会之上,尚有一个更高的全体——宇宙。
科学家的所谓宇宙,系指天体,太阳系及天河等,哲学家的所谓宇宙,剩一切,所以宇宙之外,不会有其他的东西,我人绝对不能离开宇宙而存在。天地境界的人能够彻底了解这些道理,所以他们所做的事,便是为宇宙服务。
从镌刻在德尔菲神庙上的那句“认识你自己”开始,“哲学”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关于人的“自我意识”的学说。在冯友兰那里,一个人“自我意识”的有无及其强弱,恰恰是反映或决定他的人生境界之高低的关键——“自然境界的人生不需要对人生有任何理解和自我意识;
功利境界和道德境界需要有一点对人生的理解和自我意识;天地境界需要的人生理解和自我意识则最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从冯友兰的“人生四境界”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