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向工商局投诉假货需要提供购物发票,商品实物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
(七)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