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四残疾标准

如题所述

一二三四残疾补贴标准如下:
1、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肢体残疾的定义如下:
1、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肢体残疾包括,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偏瘫、脊髓疾病及损伤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2、肢体残疾的分级,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为三个等级;
3、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4、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5、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6、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7、三肢截肢或缺肢;
8、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9、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