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女子将孩子放在购物篮之中不慎摔倒,要向超市索赔,显然是不合理的。从某些意义上来讲,购物篮本身来说只是为了方便消费者购物需求,所以并没有兼顾将孩子的放入托管的属性,所以母亲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而且女子确实对可能产生的风险,没有做到及时的预估,所以最终导致了孩子摔倒的后果。而母亲却向超市索赔,这样做法也是不合理的,所以考试是不需要承担相对应的责任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来看待问题。
其实我们会发现超市的购物篮本身来说,这样的设置也是为了方便消费者购物,所以从某些意义上来讲,本身承载的也是一些常见日常超市物品的重量。将孩子放入购物篮之中,嫌疑是不合理的,而且购物篮本身来说也相对不安全,所以是很难保障孩子的安全。
其实我们会发现孩子本身来说活泼好动,所以从某些意义上来讲,父母很有必要及时保护孩子的安全。女子随意将孩子放入购物篮之中,而且缺乏必要的监管,所以导致了最终摔伤,而且本身这种行为也不提倡,女子更应该对可能的风险进行预估。
其实对于超市方面已经明确了,规定购物篮本身就是为了方便购物,所以购物篮的属性就是方便消费者,而对女子将孩子放入购物篮中做法是不合理的。而且本身来说也确实会增加一些意外情况的发生,而且要将孩子拖入购篮之中,这种做法也是确实不安全,增加很大的安全隐患。女子更应该对自己的行为买单,而绝非让超市承担相对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