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质区别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行政编制、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机关中除了工勤人员以外的人员都是公务员身份,都属于公务员编制,包括机关、共产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等。
事业人员主要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2)编制区别
公务员编制是行政编制,是政府机关的正式人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构的行政编制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权力机构、司法机关、党派组织、人民政治机构的人员参照实行公务员管理。
事业编制是辅助编制,事业编制按照财政来源又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全额编制完全靠财政拨款的单位,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防疫站、海事局、公办干休所、交通局下属交通稽查队、卫生局下属防疫站等等。
(3)待遇区别
公务员的工资收入由政府财政承担,并根据财政状况进行调资,公务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一般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而定,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有关的社会规定执行,一般要逐步实行社会化。同岗位同资历情况下公务员编制比事业编制收入要高一些。
扩展资料: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编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