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增值税的异同?

如题所述

  1、征税范围
  增: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对货物普遍征收。
  消:生产并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
  其他单位和个人——选择少数消费品征收。

  2、纳税人分类
  增: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对于一般纳税人实行严格认定管理)
  消:无

  3、视同销售销售额(消费税条例中称为“自产自用用于其他方面”)
  A、无销售额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增: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消:
  (1)当月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价格高低不同,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销售
  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
  (2)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3)组成计税价格
  ①(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利润=成本×利润率)
  ②(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B、相同点:
  (1)首先用最近时期/当月价格
  (2)最后用组价公式
  C、不同点:
  (1)组价公式不同
  (2)利润率不同(增值税统一为10%,消费税有5%、6%、8%、10%)

  4、税率
  增:比例税率
  消:比例税率(从价税率)、定额税率(从量税率)

  5、应纳税额计算
  增:(凭票)购进扣税法(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消:生产领用扣税法 (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6、委托加工
  增:
  (1)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由受托方缴纳增值税。
  (2)税额=加工费×税率
  消:
  (1)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代收代缴(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
  (2)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①(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②(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7、投资入股、抵偿债务、以物易物(投、抵、换)
  增:无特殊规定
  消: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8、连续生产
  (1)应税消费品
  增:不征增值税
  消:不征消费税
  (2)非应税消费品
  增:不征增值税
  消:征消费税

  9、包装物押金
  增:
  (1)1年以内,又未过期,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2)啤酒、黄酒押金,按上述押金规定处理。
  (3)白酒、其他酒,无论是否返还,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消:
  (1)与增(1)、(3)相同
  (2)啤酒、黄酒押金任何时候均不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只依据销售数量从量征收
  消费税)
  (3)啤酒押金(除重复使用塑料周转箱)在确定从量税税额时计入销售价格总额,用以
  确定适用税额。

  10、出口退税
  (1)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
  增:免税并退税(免、抵、退计算方法)
  消:免税
  (2)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
  增:免税
  消:免税
  (3)外贸企业
  增:退税
  消:退税

  11、销售退回
  增:可抵
  消:可退(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

  12、纳税期限——两者相同

  13、纳税地点
  增:
  (1)固定业户——机构所在地
  (2)非固定业户——销售地(未向销售地申报纳税,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
  机关补征税款)
  (3)进口——报关地
  (4)到外县(市)销售货物——开具外管证
  消:
  (1)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2)到外县(市)销售——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报关地

  14、会计分录
  增: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消: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纳税环节
  增:道道征税
  消:只征一道

  16、委托加工代收代缴消费税
  A、分别纳税主体,对于消费税,委托方负有纳税义务(却不是由委托方自己来计算、
  申报、完成纳税义务),由受托方在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一定注意是代收代缴这
  个概念)受托方是代收代缴义务认,委托方是纳税义务人。
  B、对于受托方代收代缴时按本帖第6点确定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C、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的,并不因此免除委托方补缴税款的责任。
  委托方按如下顺序计算应被缴的消费税:
  (1)收回后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
  (2)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价公式计税。
  D、在对委托方进行税务检查中,如果发现其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代收代
  缴税款,委托方要补缴税款。(对受托方不再重复补税了,但要处以代收代缴税款
  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2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联系:
  1、消费税与增值税同属流转税,都是全额征税的税种,不得从销售额中减 除任何费用。
  2、消费税与增值税通常是同一计税依据。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区别:
  1、消费税是特定征收,增值税是普遍征收。
  2、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与所得税有直接关系,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对所得税没有直接影响。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