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的解释“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根据你的情况看,应该是属于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必须支付最低工资。无论合同中如何规定,企业都不能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如果扣除中间休息时间,你的工作时间仍然超过8个小时的话,那就属于加班,企业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企业没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建议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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