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请假多,可以直接辞退吗?

新员工还在试用期,上班经常迟到,工作一个月,说家里大伯过世,左请一两天又请一两天,已经一个星期了还说事没办完来不了。这种情况可以直接辞退吗?

不可以直接辞退。事假只要是用人单位批准了的,不管超过多少天都不可以作为用人单位辞退的理由,劳动者请事假的时间过于长久,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即可。如果劳动者不假不到,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企业制定的人力资源制度进行处理,通常连续三天或者累计三天不假不到可以开除。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首先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使劳动关系恢复原状,不能让用人单位从违法行为中获益。同时考虑到实际情况,应尊重劳动者对于是否继续劳动合同的选择。因此,如果劳动者权衡利弊后,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认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实际困难太大,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关于赔偿金标准,根据规定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在有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客观上已经不能继续履行了,如原用人单位已经搬迁外地、原工作部门已经被撤销等,此时即使劳动者想继续劳动合同也无法继续,因此,在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经济补偿与经济赔偿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不能免除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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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1.企业日常要收集员工不良的数据,且在制度中要规定,迟到或旷工多长时间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可以无偿的辞退;

2.员工的请假,企业可以选择不批准,权利在于企业;

3.电话通知(要录音提供证据)他几天之内需要回来上班,否则当旷工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知情最好是能够沟通一下,也考虑下员工的实际情况。这种事情也不宜过度夸大,能够好好处理尽量好好处理,体现出企业的关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17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此外,即使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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