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艺术形式论

如题所述

这篇论文所讨论的是非常普通的木马。这个木马既非隐喻、也非完全出诸想象,至少比起斯威夫特[Swift]为了写沉思录的那个扫帚把来,没有更多的隐喻性和想象性。它通常是心满意足地待在幼儿园的角落里,没有什么美学雄心。的确,它讨厌装腔作势。它满足于扫帚把的身躯和制作拙劣的马头——马头仅仅用来标出木马的前部而且用以套缰绳。我们该怎么称呼它呢?我们是否应该说它是“一匹马的物象”呢?《袖珍牛津英语词典》的编者很难首肯。他们给物象下的定义是“事物外形的模仿者”,但这里木马显然没有“模仿”马的“外形”。而“外形”可以说更糟糕,它是长久支配着我们美学语言的那个希腊哲学传统的残余,难以捉摸。幸亏在这本词典里还有另一个可能合适的词:reprensentation。我们读到,represent可用于下述意义:“通过描述,描绘,或想象来唤起,用图表示;把某物的摹状[likeness]置于心境或感觉中充当或被用作某物的摹状;代表;当作样品;代替;是某物的替代物。”那么,木马是马的摹真吗?当然不是。是马的替代物
吗?对了,是这样。大概这个程式中还包含着我们的眼睛未曾看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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