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我下班的途中出了车祸,小腿骨折。我向我们局长请了一个月的假。当时他就批准了。可是一个月后我还是不能正常走路。我是做测量类工作,我没上班,跟我一组的那两个人工作量大了很多,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其中一个同事问我可以正常走路了吗,我说大概三个星期后可以。我好怕到时候还是不能正常走路。我请假的时间超过了一个月了,我要怎么再向我们局长再请假?我是合同工,不是正式的职工。我怕我请假请久了会要我辞职。我现在不能正常走路,我又是女生,很多事情都不方便。好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