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业绩没达标,事先也没有书面写,如果没达标就辞退,只是口头说了。公司决定辞退我。并且不给补偿金。我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人事说,我一开始面试给的不是我真名字,说公司有权辞退并不给赔偿金。事实是那是电子的简历,我没用上真名字。但是入职的时候用的真名字和真身份证,并签了合同,也工作5个月了。另外合同上面的工资并没有让写多少金额,就一个类似【附件上述】,但是附件不给我们。
我想问这有问题么?
另外人事说的有理么?
我不能拿到补偿金,并且公司能辞退我。如果能我能拿到多少补偿金,并提供什么材料。对了。我们人事还是一个什么顾问,不在公司上班。
但是公司不说辞退这件事。我是不是继续上班就行了。还是怎么样,另外。我一开始去公司面试的时候,简历是假名字。在智联上,但是入职的时候我用的真名字。并且说过。这对我有印象么?人事说我属于欺骗,真的假的。麻烦回答一下,分都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