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12:28】 神在教会所设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师。其次是行异能的。再次是得恩赐医病的。帮助人的。治理事的。说方言的。
【罗12:4】 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
【罗12:5】 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
【罗12:6】 按我们所得的恩赐,各有不同。或说预言,就当照着信心的程度说预言;
【罗12:7】 或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或作教导的,就当专一教导。
【罗12:8】 或作劝化的,就当专一劝化。施舍的就当诚实。治理的,就当殷勤。怜悯人的,就当甘心。
参考资料:摘自《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