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贷款,朋友找来担保人,无力偿还法院已强制执行要本人还款,请问这种判决合理吗

我有朋友写的一张情况说明书,说明此借款实际所有人为我朋友,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还款义务由我朋友负责,此说明书已上交给法院,但判决还是由我偿还,请问还可以上诉吗?
因本人无力偿还,法院已判决拘留15天,但我上有老人生病,下有小孩照顾,难道这样也可以强制执行拘留吗?

你是借款人,你朋友书写的情况说明只能作为你向他追偿的证明,在诉讼案件借款纠纷中起不到作用的。追问

那怎样才能挪到一个案子中呢?或者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

追答

你是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负有偿还义务。
出借人可以直接否认你提供的朋友的证明的真实性。

追问

有没有其他办法去追偿我朋友的责任,还是只能是分开两个案子审理

追答

只能分开来,因为诉讼的当事人不是相同的,除非现在起诉你的人愿意增加你朋友作为被告

追问

这个可能难度会比较大,因为我朋友他不止这笔贷款和我有关,他还有好几笔跟银行有关,现在审理下来后,因我无力偿还,法院已判决拘留15天,但我上有老人生病,下有小孩照顾,难道这样也可以强制执行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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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7
你是担保人,要承担责任,你可以追偿-----如有疑问可电询,广州管东平律师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第2个回答  2011-09-28
建议携带资料咨询律师,由律师出具专业意见。
纵横法律网 王振律师
第3个回答  2011-09-27
对外你为借款人,要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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