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了5年的合同,我提前辞职,会有什么后果?

如题所述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协议,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并且支付了劳动者培训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有培训期间所产生费用的发票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一定的培训费用的。

劳动者离职,只有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才会要求支付相应培训费用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协议的相关条款,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的技术培训,并且支付了培训期间的费用以及能提供培训费用期间的发票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协议,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并且支付了劳动者培训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有培训期间所产生费用的发票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一定的培训费用的。

  劳动者离职,只有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才会要求支付相应培训费用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协议的相关条款,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的技术培训,并且支付了培训期间的费用以及能提供培训费用期间的发票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离职报告,一个月后即可离职。
关键是你否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等涉及赔偿的相关文件。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的,用人单位有权在员工离职时要求员支付赔偿。
所以,建议你回想一下是否签过类似文件。追问

那我以前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基金等一些钱怎么处理?

追答

社保和住房公司积金的钱根据国家规定可以转出。
这笔钱现在都是由社保和公积金管理部门管理起的,单位没有办法动,你可以放心,只要按规定办理转出手续就可以了。
具体手续得问一下你们单位,各地规定不一样。

追问

我能取出来么?谢谢!

追答

是不允许提现的。公积金如果你不续交的话,两年后可以提取。但是医保个人帐户部分不会动仍然是你的,但是也不能提现,其它各类保险都不许提现,只允许转出。只有你达到享受社会保险条件时,才可以享受。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0-08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一个月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未请假不上班的行为,用人单位可能会依据其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罚你。因而,你想辞职可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第4个回答  2011-09-22
如果不涉及到违约金的话,就没有什么后果,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就可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