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提问----客户欠租,租赁合同已经过期并清房后客户的东西怎么办?

愤怒的(26969025) 15:34:28
各位物管同行
我这里有个租户,之前与我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已于今年8月底期满了,该租户从今年5月份起就一直欠我们租金并联系不上负责人,于是在8月份合同期满后决定做违约清房处理。里面的东西都扔掉了,里面有些文件、办公家具等。现在(9月底)客户回来要拿回办公室里面的东西。但他合同都已经过期的,又拖欠了我们4个月的租金,我们应该怎么办?实话实说,房间里面东西都已经扔掉了。谢谢

你好,依据你的陈述大概情况我已经了解。现作出如下答复:
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没有缴纳租金下落不明作为房主在解除租赁合同避免更大损失的的同时可以把承租人的东西清理出去,但并不是随意丢弃。因为房屋里面的东西所有权仍然属于原承租人,作为房主故你无权处分。
拖欠四个月的租金他理应支付,但你们丢弃物品给他造成的损失也理应合理赔偿。协商解决,闹到法院对谁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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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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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9-22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没有做到相应义务。
纵横法律网 路光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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