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打架,伤者几天后才住的院,请问住院时间和伤情鉴定有关系吗?或者说伤情

我和别人打架,伤者几天后才住的院,请问住院时间和伤情鉴定有关系吗?或者说伤情鉴定从法律上讲有时效吗? 高分在线等回复!
我的意思是说五月三号,打架!十号对方才住的院!中间隔了好多天,法律上承认是我造成的伤情吗?

1、如果对方只是轻微伤的话,你朋友只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你朋友需按过错责任赔偿对方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最后的营养费要按医生的医嘱,没有医嘱是不给予赔偿的,如果对方做法医鉴定的话,所需要的费用也要求你朋友按过错责任的比例承担。
2、如果对方构成轻伤的话,你朋友可能构成刑事责任。刑诉法第170条规定了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也就是说, 如果对方构成轻伤的话,对方可以提起刑事自诉,有可能要求追究你朋友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根据你说的对方的情况,我认为完全够不成重伤。
4、建议等法医鉴定出来后再做调解,要不可能多花冤枉钱。最好去公安部门的法医鉴定所咨询一下比较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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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2
住院时间和伤情鉴定没有关系,伤情鉴定一般都是出院后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做。
第2个回答  2011-09-22
没有你说的时效问题!
十年以后因为你的这次打架造成的后遗症乃至死亡,你还是得负法律责任!事由你引起的!逃避不了!当然,你爸是你刚!还说得过去!
不要怕法律!怕,当时就不会出手了!
兄弟,了不起一命赔一命!
仅供参考,谢谢!
第3个回答  2011-09-22
伤情均因你而起啊,后果由你自负。
何必打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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