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没有和公司签劳动合同,已经工作7个月了。现在想要离开,可是我的业绩提成公司?

我的提成公司不想给,理由是没有把货款全收回来,我可以通过法律得到我的提成吗?(有一个工程是我开发,跟进的,可是由于是大单所以签工程合同的是老板。我有没有权益得到这个工程的提成)

  如果你能证明你的提成还没有得到,可以仲裁劳动仲裁,但如果你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你可以得到六个月的双倍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法律规定的名称,再找到对应的条款即可。追问

谢谢你详细的答复,那么这个问题你能帮我分析一下吗?(有一个工程是我开发,跟进的,可是由于是大单所以签工程合同的是老板。我有没有权益得到这个工程的提成)

追答

这就要看你的证据了,如何证明这项工程是你开发的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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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10
你要找到证据这个合同是你签下来的。然后还要拿出证据证明你们的提成计算和提取方式。
第2个回答  2011-10-13
1.。底薪加提成的,提成也要分开算《比如卖一万3%超出一万的50%》要控制出差费用
2.
直接给业务员底价
让他随便卖
这是接近经销商的政策,这种方案业务员干着有劲。
再就是这俩种混合了
总的来说就这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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