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是带薪放假的,和平时的休息日还不一样。你这种情况应该按照加班处理。你们可以要求公司按照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其中第(三)项规定: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你们公司这样做显然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应该要求支付加班费。
追问你好,劳动法中说在休假节日工作,那现在我们公司安排的是拓展训练,算培训吧,这个也能算在工作?
追答这个应该算是工作,那么就应该按照加班处理。你们公司就是想规避法律的相关规定,弄出个所谓的培训。
追问我们是6号和7号两天,能算节假日吗?
追答那两天应该算是串休,不属于法定假日,但是如果不能安排补休的,也应该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