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丈夫死后妻子是否可以先拿丈夫的一半财产,剩下一半再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

我始终对这个问题有疑问,现实中就是这样判的?
如果是妻子先死了呢?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但明确归一方的除外。这只是法定共有财产。对于民事权利公民可以按意思自治原则自由处置,所以夫妻二人也可以约定以上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无约定,才按照法定共有财产处理,所以婚后的财产一般本来就有一半是属于妻子所有,继承对象只能是另一半,即丈夫所有的一半。
夫妻财产属于民法上典型的共同共有,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不也没必要分割家产---不区分液晶电视是你的还是我的,只是死亡以后,才体现出来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所以就出现你说的“可以先拿丈夫的一半财产”,再进行继承的问题。
夫妻双方无论谁先死亡,都是按照先分割共同财产,再继承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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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8-06
你所说的妻子可以先拿丈夫的一半财产,那个应该是指的夫妻共同财产.即夫妻共同所有的,夫妻各自一半.后取得的应该根据继承法合法取得,即你所说的丈夫另一半财产.但是如果在法定继承中还有其他处于第一顺位的合法继承人,妻子应该按额继承.
第2个回答  2007-08-06
不,是两个人的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剩下一半再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
第3个回答  2007-08-06
对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这样的。也就是说对婚后财产这样的。婚前对方的个人财产不是这样。
第4个回答  2007-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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