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人的姓名和现代一样,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用来代表个人的符号。我们现在称某人的名字是什么与古人是不同的。古人名是名,字是字,各有用途。古人一诞生就起名,成人后则有字,号;死后有谥号。《礼记.檀弓上》:“幼名、冠字,周道也。”
1、名,是在社会上使用的个人的符号。自称用名,称人以字。 “字”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是和“名”相表里的,所以又叫“表字”。
2、古人“名”和“字”的关系有意义相同的,如:东汉创制地动仪的张衡字平子、“击鼓骂曹”的文学家祢衡字正平,他们名、字中的“衡”就是“平”;宋代诗人秦观字少游、陆游字务观,他们名、字中的“观”和“游”也是同义。
3、“名”和“字”有意义相辅的,如:东汉“举案齐眉”的文学家梁鸿字伯鸾,“鸿”、“鸾”都是为人称道的两种飞禽;唐代诗人白居易字乐天,因“乐天”故能“居易”;宋代作家晁补之字无咎(“咎”是过错),因能“补”过才能“无咎”。
4、“名”和“字”有意义相反的如:宋代理学家朱熹字元晦、元代书画家赵孟頫字子昂他们“名”、“字”中的“熹”与“晦”、“頫(俯)”与“昂”都是反义。
5、古人的“名”、“字”往往取自古书古典,如:曹操字孟德,《荀子》有“夫是之谓德操”句。唐代文学家陆羽(著有《茶经》,后世尊为“茶神”)字鸿渐,是取自《周易》“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
6、古人的“名”、“字”还常用来表示在家族中的行辈。先秦时,常在名、姓前加伯(孟)、仲、叔、季表兄弟长幼,如伯夷、叔齐,伯是兄,叔是弟;孔丘字仲尼,“仲”就是老二。汉代以后逐渐在“名”或“字”中用同样的字或偏旁表同辈关系,如宋代文学家苏轼、苏辙兄弟共用偏旁“车”表同辈。
7、除了名、字,有些古人还有号。“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别号。封建社会的中上层人物(特别是文人)往往以住地和志趣等为自己取号(包括斋名、室名等)。如唐代李白的青莲居士、杜甫的少陵野老、宋代苏轼的东坡居士、明代唐寅的六如居士、清代郑燮的板桥等,都是后人熟知的;有些别号的使用率甚至超过本名(如苏东坡、郑板桥等)。
扩展资料
取名用字有限制
对于公民取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条例》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
2、违背民族良俗的;
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
考虑到中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二至三个汉字、复姓或者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三至四个汉字,《条例》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两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比如:丈夫姓郑,老婆姓付,他们就可以给孩子取名“郑付贝克汉姆”。
《条例》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1.已简化的繁体字;2.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3.自造字;4.外国文字;5.汉语拼音字母;6.阿拉伯数字;7.符号;8.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字的构成的一些形式:
在字前加男子的尊称“子”字:如公孙侨字子产,杜甫字子美。
在字前加排行字表示排行:孔丘字仲尼;也有只以排行作为字的:如刘邦字季。
周朝女子的字构成方式和男子不太一样,许多是在姓氏上冠以排行字作为字,如孟姜。
另外在古文中,名与字连称时,习惯上先称字后称名。如《史记》中称呼孔子的父亲为“叔梁纥”,其中“叔梁”是字,“纥”是名 。
参考资料来源:
“始生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 一个人出生三个月后,长辈会给他起第一个名字,这就是幼名。
“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 从周代开始,人们在名以外,又另取字。《礼记·檀弓》称:“幼名,冠字。”
字和名两者意思相反。朱熹,字元晦,熹是晨光的意思,表示天亮,而晦则是黑暗的意思,表示天黑。 字与名意思相顺承、互为因果或可以用来解释名,比如赵云,字子龙。
除了名和字之外,古人还有别号。 别号是名和字以外的称号。古时,人们为了尊重别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称其字,而称其别号。
号和名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号可以有两个字的,也可以有三个以上字的。例如:陆游,号放翁;陶潜,号五柳先生;苏轼,号东坡居士。字数多的别号有时可以缩为两个字,如苏东坡。
这些别号,多寄托主人的情怀、品格、兴趣爱好和生活经历等,是人生追求的体现。
关于古人取名的原则,《左传·桓公六年》写得明确:“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 此外,古人还提出了取名需避开的六条禁忌,分别是: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
然而从宋朝开始,取名的讲究就更多了,家族辈分、生辰八字、生肖属相等都纳入了考量的范围。 可见,古人的名字中,寄托着长辈的殷殷期望,象征着人的身份、地位。
字,是男子20岁(成人)举行加冠礼时取字,女子15岁许嫁举行笄(jī)礼时取字,以表示对本人尊重或供朋友称呼。 大多数情况下,字的选取与名有一定的联系。 如并列,名和字的意思相同或相通,比如屈平,字原,古语中“广平曰原”,所以两者意思相同。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姓是氏族(部落)的标志,这个无需赘言。
随着氏族繁衍,迁移,就会有分支家族散居各处,为了表示区别,各分支在保留氏族的姓之外,另外取了一个代表其分支家族的标志,就是氏。
其实这个姓和氏和罗马时期命名倒是一模一样的,比如盖乌斯·尤里乌斯·恺撒,尤里乌斯代表氏族,恺撒代表家族。
中国的氏基本以国名、地名、职业、官位等来取,所以当时就有重复的,由此同氏不同姓的也有很多。
古代同姓是不能通婚的!
秦汉之后,姓和氏就混在一起不分了,所以我们现在所谓的姓,有可能是从以前的氏来的,而我们祖上的姓可能早已不知道了。
名就是个人的标记。
字是为了成年后用于社会交往的,也就是说别人称呼他的时候通常都叫字的,而不叫名的,因为名是家中长辈或者自己自谦时用的。取字一般依照两个原则,表其德或表其名,意思就是希望养成的品德或者和名的意思相近。所以字也叫表字。
古代的人都有字,近现代也有一些人有字。比如李白的字是太白,有表其名的意思,刘备字玄德,表其德的意思。近现代的胡适,字适之,毛泽东,字润之等。
号相对就比较自由,是文人雅士给自己起的,如苏东坡的东坡,是因为被贬黄州时在城东开垦了一块坡地而起,如陶渊明,自号五柳先生,因居住地边上有五颗柳树而得。因此号常常代表了他们的喜好、境遇和心情。号可以有多个,你看那些书画家,有许多章,大部分都是不同的号。
这么说吧,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闯荡江湖得光明磊落!所以有家族的姓,有长辈赐予的名!所谓的字,就是在行走江湖时,直呼其名太不礼貌,也有保护个人隐私的问题,还有就是人都是好面子的,万一没混好,臭的也就是个字号,也不会有辱家族。混的好了,能混个雅号,这就有面子了。所以很多古人,姓名字号,互相一介绍,你就报个名字,我能有4个称呼,我就有面子,说明混的好,混的好的人在一起也不会直称姓名,一般都是以字号相称,显得雅致也是觉得亲切。
所谓姓、名、字、号,其实都是一个人的招牌,这类似于现代人除了“大名”外,有的人还有曾用名、别名、笔名。虽然都是一个人所独有的代号,但古人的姓、名、字、号均有其特殊含义。那么古人的姓、名、字、号有哪些特殊含义呢?
古人的姓名和今天人们的姓名,含义完全相同。所谓“姓”,就是一群人所共用的名,而名,则是个体所独有的。古人往往在他人的姓名前冠以职务、地名、祖先等“前缀”,进而演化为姓,如“鲁、韩、宋”等,“东郭、西门、池、柳”之流则是以景物、方位为群,“师、史、祝”等是以职业为姓,“上官、司马、司徒”则是明显以官位为姓,所谓“公孙、王孙”之流,多半其祖上是王、公。
名,这是个人的符号,成因、来源要较“姓”更广泛。在早期,较为蒙昧的时代,人们可能以时间、纪实,甚至人的生理特征为名。如“时间名”,孔甲、盘庚、干支等,“生理特征名”如黑肱等,“纪实名”,因思想、文化方面的原因,夏商等朝,人们起名字时还未意识到将所谓期望、抱负之流融入后人的名字之中,总体来说,虽然没什么技术含量,“胜”在朴素。
字,是对“名”的解释、补充,所谓“名字”,就是这样来的。这个东西就略微有技术含量,在古代,穷人起个名,一个“狗蛋”之流完事,人们长期地挣扎于温饱线上,什么抱负都是空想,所以,字几乎是士大夫、文人、书生的特权。
一般来说,“字”是和“名”相表里的,所以也称“表字”,如《离骚》里面屈原的自述,“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所谓“正则”,即“平”,而“灵均”即“原”,即名为“平”而字为“原”。以“字”为“名”之补充,宋代的晃补之可谓经典案例,他字“无咎”,补之而无咎,志气高、野心大。
所谓“号”,如苏东坡、郑板桥、朱柏庐,乍看之下,高大上,在古代,只有混得还不赖的中上层,才会有号,底层人士,没有这种雅兴,就算真有号,那也很难被史书记下来。所谓“号”,就是个别称,也叫做别号。别号中以“居士”、“山人”最为常见。
在人际交往中,名一般用于谦称、卑称,或上对下、长对少的称呼。在尊称、下对上称呼时则称字、号。上流社会在交际应酬中爱以别号相称以表示尊重,直呼其名,是很不礼貌的,有时还要因此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