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吕叔湘的《语言的演变》提供一下.谢谢!

我要找的是课文<<语言的演变>>

第1个回答  2007-08-10
读懂“现代文”,有点儿难

“现代文”,除了特别专业的,像一般的散文、小说,都是大白话,读起来应该没什么困难。但是,要“读懂”,对有些人来说,有时候就不那么容易。这里说的“有些人”,不是文化水平有限的“老百姓”,不是中小学生,而是指有“专家”称号“教授”头衔的一些人物。研究一下这些人物读而不懂的文例,对中学阅读教学是很有意义的:从错误中想想怎样有的放矢的进行阅读“教学”。

先看人教社编教材中的例子。

说明文一篇:吕叔湘《语言的演变》。

编者在文后设计了一个练习,意在让学生理清关于“语汇的演变”这一部分的内容,表示如下:

最新版本的表示有所简化,但基本框架依然如故。照着这样的框架填写,只能是剪不断理还乱,因为设计者误读了文本。吕先生说明“语汇的演变”,并不是以“词汇的消长—词义的变化—事物名称的改变”为根据来安排层次的。文本有着鲜明的“关键语句”——首括句。只要看清这些句子,文章的内容层次就可以一目了然。这些句子是:

语汇联系人们的生活最为紧密因而变化也最快、最显著。——有些字眼随着旧事物、旧概念的消失而消失。
——有些字眼随着新事物、新概念的出现而出现。
——外来事物带来了外来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的改变,许多字眼的意义也起了变化。
也有一些字眼意义的变化或事物名称的改变,跟人们的生活不一定有多大
的关系。——词义扩大——词义缩小。
——词义也可以转移。
——词义也会弱化。

——事物改变名称。

有的时候是由于忌讳:或者因为恐惧、厌恶,或者难听。
很明显,作者是以“词汇的演变与生活的关系”为纲的。照这样的理解,图表应设计为这样:

散文一篇:巴金《灯》。

大家公认,这是一篇用了“象征手法”的散文。但具体说到文章的内涵的时候,就只会说“灯”“象征着光明和希望”;“灯”为什么会象征光明与希望呢?从来的回答都是:因为灯能发光发热。稍动动脑筋,就会察觉这种“物理学”的回答是多么的荒谬。白公馆、渣滓洞的探照灯不发光发热吗?那恰恰是恐怖黑暗的象征。鲁迅有一篇小说,题目就叫《长明灯》,这里的“灯”跟光明、希望也是风马牛,它只是封建宗法统治的象征。

问题出在始终没弄清楚何谓“象征”。(教材在对象征与比喻的认定上始终存在着混乱)如果说比喻成立的基础是“相似”,那么象征成立的基础就是“相关”。把本来毫不相干但有某种“相似点”的事物临时联系在一起,是作者的一种“即兴式”创造;把本来有某种“客观联系”的事物联系在一起,是作者对事物意义的一种独到的发现与挖掘。前者是比喻,后者是象征。懂得了象征的本质,就会从文本的材料出发,从事物的“相关性”出发,去理解它的思想意义。《灯》写眼前之灯“给我扫淡了黑暗的颜色”,写暗夜之灯给行路者指路,给他们以安慰与鼓舞;然后又写姐姐为弟弟点的灯,女教士为情人点的灯,陌生人为自尽被救者点的灯:每一个与“灯”相关的场面和故事,都实实在在表现着人与人的关系:互助,团结,亲情,爱情,友情。而这,正是作者当时的信仰,当时的精神支柱。他相信,人间还有情,还有爱,这就是希望之所在,光明之所在。(确切了解作者当时的思想、信仰,也是读懂文章必不可少的条件。此所谓知人论世,以事解文。)教材、教参,不作具体分析,大而化之,似乎讲明白了,其实是一笔糊涂帐。这是一种阅读理解的“泛化”。——早些年还有“教参”说文中的“灯”象征马列主义和党的领导,那可谓是完全脱离文本的玄而又玄的梦呓了。

议论文一篇:鲁迅《拿来主义》。

首先是“话题范围”问题。教材一贯的说法是:这是一篇谈文化遗产继承问题的文章;还说与毛泽东的“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的精神是一致的。什么叫“继承遗产”?是后人接受前人或历史遗留下来的东西。难道鲁迅所说“拿来”的不包括同时代人的东西吗?其所以一口咬定“遗产”两个字。大概与“大宅子”有关。殊不知,所谓“大宅子”,不过是一个比喻而已。把作为“喻体”的材料理解成文章的基本内容甚至基本观点,错得有点莫名其妙。其实,文章谈的只是中外文化(文艺)交流的问题。文章面对的也不是当时的政府,而是自己的阵营,特别是进步的文艺青年。所以,也谈不上批判“卖国主义”。这里暴露的是一种“玄化”倾向,跟把《关雎》说成是歌颂“后妃之德”一脉相承。

再就是为什么从“闭关主义”说起,送去主义,送来主义,然后才说到“拿来主义”。对此的解释,也是玄而又玄,仿佛举凡政治经济文化,鲁迅一言而尽之了。果真如此,这文章恐怕也就大而无当了。如果从文章论证结构的角度看,问题就简单了。作者要论证自己的观点,有时用一种逻辑推理的结构。比如,有一篇文章叫《让尾巴呈自然状》,说是如果人有尾巴的话,那尾巴该如何处置呢?或翘起来,或夹起来,或让它呈自然状;翘起来不好,夹起来也不舒服;所以最好让它呈自然状。《拿来主义》从“闭关主义”讲起,不过是一种论证的手段——选言推理。在文化交流的方针上,或取“闭关主义”,或取“送去主义”,或取“送来主义”,或取“拿来主义”;前三种方针都不可取,所以“拿来主义”是唯一正确的。这一层回答了“为什要拿来”的问题,接下来再回答“怎么拿来”的问题,仍用选言推理:面对外国的东西,或当“孱头”,或做“昏蛋”,或成“废物”,或做“主人”;前三者不足取,作“主人”是唯一正确的。在此大框架之内,再看那些具体的事例,就明白那不过是信手拈来的“证据”而已。有时旁敲侧击、涉笔成趣,那更是鲁老夫子的文风特色。作为读者,切不可看花了眼,看走了神。据说,人的头脑里如果没有某种概念,则对此概念所反映的客观事物没有反应,看来说的有些道理。

文章反复说“我们”如何如何,“清醒的青年”如何如何;最后再画龙点睛,强调“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它的话题范围,它的主旨,还不够清楚吗?为什么视而不见呢?

再看高考试卷中的例子。

高考试卷,命题、答案,都应该十分准确,十分严谨,因为这关系着几百万考生的前途命运。可惜的是,几乎年年出错,有时是很低级的错误。同样,研究这些错误,不仅有利于高考,也有利于语文教学。一大帮专家教授,怎么会弄不懂一篇普通的散文呢?我们的语文教学应该从中汲取什么教训呢?

第一篇:2004年全国卷《大地山河》。

试卷第18题:“本文主要分三幅画面来写河、写高原、写雪,这些画面是如何组织到一起的?”

什么叫“画面”?一般是指画幅上呈现的具体形象,它应具有“一眼望去尽收眼底”的特点。如果既不在同一空间,又不是同一时间,恐怕很难构成“画面”——即使中国画(比如《清明上河图》)不像西洋画那样讲究焦点、透视,也不行。就说《大地山河》中对西北高原“河”的描写,它写了黄河,写了乌鲁木齐河,还写了延水;写了“这些河”的枯水季节的状况,又写了“这些河”“夏季涨水的威风”。请问这些内容怎么“画”入一幅“画面”?再来看命题者怎样回答“画面组织”的方法:“通过作者的观感和想象把三幅画面有机的连接起来,它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构成行文的线索。”笔者以为,说用“观感”“连接”,大体不错;而说用“想象”连接,则大谬不然。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反对的就是“想象”,也没有哪一点是写“想象”;他反复强调的一个意思恰恰是:大地山河景象万千,不能靠想象得知,而要亲观亲历——怎么可能是用“想象”把画面“连结”起来呢?至于“所见所闻所思所感”,那是文章的“内容”文章的“思想”,怎么都成了“线索”?按这样的说法,一篇文章除“线索”之外,还能剩下什么东西呢?这样的设问,这样的回答,很难让人相信让命题者是“读懂”了的。

一篇文章把材料“组织”到一起,是要讲究些方法的。首先是顺序,先写什么后写什么,得有个合理的安排;其次是层次之间的过渡联络,从一层到另一层,应让读者觉得是自然的,顺畅的。要回答“如何组织”这样的问题就应从这两个方面考虑。这篇文章的主旨就是歌颂祖国大地山河壮美多姿,抒写主要对象则是“西北高原”。第一段从“西北高原的人们不能想象”江南水乡的景象说起,引出一点“感想”;再一转,“没有到过西北”的人自然也难以“想象”西北的山河;接着就进入文章主体,以一个亲见亲历者的口气介绍那里的“山河”气象。江南水乡的特点就是水道“交错密布”,所以说到“西北”也就接着说“西北的河”;而“河”只是“西北高原”的一部分,要全面的了解它,“既要从空中飞过”,又要“从地上走过”,于是来写“高原”;最后写“北方的雪”,这只是西北高原冬季特有的景象,只能放在写完“高原”之后。写“河”,写“高原”,写“雪”,都贯串着一个“感想”——大地山河不可凭空想象。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线索”的话,这就是线索——作者自己在文章中是明明写着的。

第二篇:2006年全国卷《阳光的香味》。

试题是:联系全文,概括写出本文的主旨。

命题者给出的答案是:(1)通过发现阳光的香味,肯定农夫的阳光生活、美好劳动、务农的选择,评价夜来香和昙花的香“没有壮怀”,强调人的嗅觉在都市里退化;(2)肯定一种贴近阳光、接近自然的生活和人生。

这样的答案,说明命题者缺乏对文本的宏观把握,似乎也不太明白什么叫“主旨”,在中学生的作业中恐怕也属于不及格之列。因为这根本没有抓住文章的核心,没有任何“概括性”,说明一篇短短的散文的“主旨”,不仅要分(1)、(2),光在第(1)条中就罗列了3项。如果这样的“概括”能成立,只能说明文本根本没有“主旨”。其实,在文章的肯綮处,作者有一句重要的话:“农夫自有他的哲学”。然后,又通过一句对话,让农夫自己把他的“哲学”表述出来:

我说:“那夜来香和昙花的香又作何解呢?”

他笑得更得意了:“那是一种阴香,没有壮怀的。”

首先要确认,这是一篇“哲理性散文”,其核心不是叙事,不是写景,也不是写人。全文不过讲一点“阴阳哲学”,农夫的话“那是阴香,没有壮怀”即点明主旨。还要弄清楚两个概念的内涵。“阴香”,意味着柔弱,阴暗,隐蔽,缺乏生机;而“壮怀”则表示着明朗,健康,强悍,充满生机。所以,其主旨可以这样表述:通过与农夫对“阳光香味”的探讨,表达对“阴香”的否定和厌倦,对“壮怀”的赞扬和渴望。

第三篇:2005年北京卷《合欢树》。

第20题:作者在文章中三次提到自己的年龄。你认为他在二十岁以后和三十岁以后对母爱各有怎样的体会?

答案是:二十岁以后,作者双腿残废,母亲为了给他治病和帮助他学习写作而努力不懈,直至因过度操劳而早逝,这使他体会到母爱的执着和无私。②三十岁以后,作者在创作上接连获得成功,他感念没有母亲就没有自的现在,痛定思痛,更体会到母爱的深厚和恒久。

这样的设问就有不妥。文本中看不出“我”的感情是这样划分阶段的。作者只是说,“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三十岁时,我发表了第一篇小说”。而“我”对母亲、对母爱的理解,是以母亲在世与母亲去世为界限的。母亲在世时,先是为治好我的腿,后是为帮我从事写作,付出了“锲而不舍”的努力,“母亲的头上开始有了白发”。母亲去世之后,随着年岁的增加,对母亲、对母爱的理解确实是更深了一层,但很难说是什么“深厚和恒久”。文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母亲为什么早早地走了呢?

迷迷糊糊中,我似乎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老天爷可怜她,就召她回去了。”

这让我心里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她心里太苦了”,就是“我”这时候对母亲、母爱的理解,比光看到“白发”,看到“锲而不舍”,是从外在深入到了内心,所以“我”这时反而为母亲的早逝而得到“一点安慰”。至于作者说“三十岁时,我发表了第一篇小说,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要表达的主要也不是“没有母亲就没有自己的现在”,而是像归有光在《先妣志略》中所表达的一样:母亲当年那么“锲而不舍”的帮我走写作之路,现在我终于有了成绩,该回报而母亲却不在了,欲孝而亲不在——“世乃有无母之人,天乎,痛哉!”

还有21题:文章在对那个看树影儿的孩子的拟想中结束。作者这样写想要表现什么?这种写法的特点和效果是什么?

答案是:要点: 想表现的是:①母爱是普遍的②母爱又是独特的

写法的特点和效果是:①以一种间接的、含蓄的方式抒情②含而不露,韵味悠长

我们只来讨论第一问。作者到底想表现什么呢?这不能离开文本作海阔天空的遐想。原句是: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

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

怎么种的。

语义的重点显然在“但”字之后。这是一个抒情的句子,而不是在讲哲理:既有会议母爱的温馨,又有早早失去母爱的伤痛,有对母亲的怀念,又有为母亲终于摆脱苦境而感到的安慰,还有为自己有这样的母亲感到的自豪。而且,从整体上看,本文是叙事抒情的,并非要讲什么“哲理”。说什么“普遍”“特殊”,就像说三十岁以后更体会到“母爱的深厚和恒久”一样,是一种象牙塔里的玄想,只可以作阅读“泛化”的标本。——高考中几万考生有一个能和命题者“想到一块”去吗?

我想到的教训:在阅读教学中,必须坚持唯物的立场,辩证的方法。除了要弄明白一些基本概念之外(基本概念很重要,名不正则言不顺),特别要注意避免“玄化”和“泛化”。要引导学生把文章看做一个有机整体,老老实实从文本的词句出发,特别要培养他们对关键语句(包括指示语、概括语、情态语等等)的敏感,从而达到整体把握的目的。以宏观把握作基础,再做微观解读(对个别词句的解读),自然会体会到“文章诸因互解律”的妙用。

[注:文章诸因互解律:文章的诸种因素之间,有一种既互相制约又互相阐释的关系,我们称之为诸因互解律。根据这种规律,就有解读中的“以文解文”法,包括同义互解,对义互解,连义互解,宾主互解,等。]

2006年12月9日星期六 修改

[11日补注:有所谓“作者未必然,读者未必不然”。诚然也。但,那得限于一定的范围:或是在书斋里自由联想,囫囵遐想,无所谓对错,即使是歪打歪着,也无害甚至有益;或是有意“断章取义”,幽默诙谐,借助钟馗,他人也一见便知,绝无误会。而绝不能把自己的“联想”“遐(瞎)想”硬说成是作者的“必然”。尤其是在高考试卷中,命题者以一己的“联想”“遐想”代替作者的本意,对莘莘学子来说,实在是一场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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