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达人,事情是这样的:
前段时间,我在路上与人因交通纠纷,起了点摩擦,发生争吵,言辞激烈,但没有动手,且在场的双方都不只是一个人,还有路人劝架者,事情并没有恶化,基本只是吵架。对方偷偷的报了警,110来后,劝解了一下,且当时我和对方也都冷静下来了。就此在警官主持下握手言和。一位警察在一张表格上抄下了我的身份证号,还让我签了名。我也没注意有没有抄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并让他签名否。
请问,
1: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调解完了事情就结束了?
2:会不会在警方的系统里给我留下什么记录?
3:那张纸是不是就是出警记录?最后会怎么处理?
4:如果有人想查的话,会不会查到,对我会有什么影响?
谢谢各位,请帮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