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声明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如题所述

  如果声明书没有违法内容,又在行为发生前公开声明,是有法律效力的。
  承诺书是对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属于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不高于尚未履行期间分摊费用标准支付违约金。“三年不得离职承诺书”对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形有效。
  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虽然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但是,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对没有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三年内不得离职承诺书”与《劳动合同法》相悖无效。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用人单位通知解除合同,按第三十八条规定随时解除合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该承诺书违法无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4-29
首先,问你一下,所谓的旧公司的技术是什么技术?如果是专利技术,而且原来的公司已经转让给现在的公司,则你不可以使用,其他的则没有问题,可以使用;第二,做出补偿应是原来公司的责任,与现在的公司没有关系;第三,保守商业秘密,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的义务,且必须能够确定是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无法从其他渠道获得,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且最长时间不超过2年,你都不是该公司的员工,他有什么权利要求你这样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