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都有什么类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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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类型
 我们对文学有各种分类方法,比方说,最大的最广泛的文学分类就是从文学体裁上将文学分为小说、散文、诗歌、戏剧,所谓的四大块,是我们的文学刊物办刊的基本原则。又比方说,小说可以按照篇幅的长短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按题材的不同分为工业题材、农业题材、军事题材,等等。美国学者艾布拉姆斯认为,类型“在文学批评中指文学的种类、范型以及现在常说的‘文学形式’。文学作品的划分向来为数众多,划分的标准也各自悬殊”。文学类型是指人们对文学进行分类的方式,类型文学则是指文学类型化倾向的固定形式。文学类型化倾向应该是文学的一种常态,大家可能觉得奇怪,文学不是最强调独创性的吗,怎么类型化倾向又是它的一种常态呢?事实上,文学仅仅有独创性是不行的,如果每一部作品都与以往的作品毫无共通之处,都是完全的独创、完全的创新,这就带来一个问题,读者无法在已有的阅读经验和审美经验基础上来接受这个作品。不管是创作也好,还是阅读欣赏也好,都是人类经验的积累和展开,如果永远都是独创的,没有共同之处的,人类的经验就不可能积累、深化。因此,当文学创作过程中有一种新的因素被人们接纳并受到人们的欢迎时,这种新的因素就会产生一种吸引力,作者会被这种吸引力所吸引,自然地靠近这种新因素,而读者则会在阅读中认同这种新的因素,形成固定的审美经验。这就是我说的文学类型化倾向。由于存在着文学类型化倾向,审美经验才有可能获得不断的积累和提高。所幸的是,文学不仅仅存在着文学类型化倾向,而且还存在着创新性倾向,创新性是反类型化的,创新性倾向就避免了因为类型化而导致文学的千人一面。从一定意义上说,文学就是在类型化和反类型化的相互抗衡相互争夺的张力中发展的。类型文学就是将文学类型化倾向以一定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用一个比喻来形容,类型文学就是搭建起一个固定的舞台,作家要在程式化的表演中展现文学的独创性。   具体在小说中,我们就会有小说类型一说,小说类型同样也是不同于类型小说的。小说类型是指在分类上更宽泛一些,也可以有多种分类方式,比方说,在某种理论视野下,小说就分为了纯小说和通俗小说两类。类型小说则是指那些在题材选择、结构方式、人物造型、审美风格等方面有着比较定型的类型化倾向的、读者对其有着固定的阅读期待的小说样式。
小说的特点
 我以为,类型小说有四个值得我们注意的特点:第一,类型小说是通俗小说的基本存在方式。第二,类型小说是文学娱乐化功能最优化的通道。第三,类型小说的发展依赖于媒体的发展,媒体是类型小说的助推器。第四,反类型化是类型小说保持活力的内在动力。
小说的娱乐性
眼下的类型小说还要经过时间的考验,先放下不评,就说以前的类型小说,科幻小说有儒勒·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侦探小说有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系列,武侠小说则有金庸的作品。读这些类型小说的经典性作品,就会发现,这些作家将类型小说的类型化功能发挥到极致。类型化功能是与娱乐性相关联的。有位研究者在研究类型文学时提到一个“核心趣味”的概念,我以为这个概念很好,抓住了类型小说为什么会给读者带来娱乐性的本质。类型小说就是在核心趣味上做文章,让喜欢这种趣味的读者能够得到精神上的极大满足。比如侦探小说可以说是为读者提供了一次复杂的智力游戏,而武侠小说显然是与人类的尚武精神相关的。   强调类型小说的娱乐性,那么,我们要不要关注类型小说的思想性和精神价值呢?我们常常会听到人们这样责问通俗小说或类型小说,这的确是一个应该认真回答的问题,但我觉得这个问题的核心其实是在贬低和指责类型小说乃至通俗小说。也就是说,这个问题一提出来,就把类型小说置于一种被贬低和被攻击的位置上,因为这个问题预设了一个理论前提,就是将娱乐性同思想性和精神价值对立起来,仿佛这二者是你死我活、有你无我的关系,如果你强调了小说的娱乐性,就必然会损伤小说的思想性和精神价值。我以为这个理论前提是不成立的,因为小说作为一种语言艺术,我们是无法剔除掉小说的思想性和精神价值的,问题在于,一部小说给我们传达了什么样的思想性和精神价值。而这不是由娱乐不娱乐来决定的,这是由作家的主体决定的,是由作家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决定的。一个纯文学的作家,他也许根本不讲究小说的娱乐性,但也许他在小说中传达的是一种颓废的、厌世的、灰色的思想性,传达的是一种陈旧落后的精神价值。至于类型小说,尽管它强调娱乐性,但这种娱乐性仍然是一种精神上的消遣,不是一种身体上的消遣,是与在洗浴中心和按摩房里获得的消遣不一样的,后者是一种身体的消遣,而阅读类型小说的消遣激发了精神的活动。当然,类型小说既然把娱乐性放在第一位,势必就会稀释了小说的思想性和精神价值,另外,在很多情况下,类型小说所包含的思想性和精神价值并不见得非常深刻独特,可能是一种公共性的思想,是一种常识性的表达,因为公共性的思想和常识性的表达能够争取到更广大的读者的认同。其实,文学作品即使是传达一些公共性的、常识性的思想,其社会作用也是不容低估的。一部很好看的小说,被众多的读者喜爱的小说,也许仅仅在表达“要做一个善良的人”这样一种非常浅显的人生道理,这不也挺好吗?总之,娱乐性是否影响到小说的思想性,这完全是一个伪命题,因此,我们不应该以思想性为由去反对类型小说的娱乐性。尽管大量的类型小说的思想性是属于稀释的、被冲淡了的,而且也缺乏特别有思想冲击力的、有独到见解的作品,但同样也有一些类型小说具有深厚的精神价值以及犀利的思想锋芒。所以我们一定要正确对待类型小说的娱乐性,我们完全可以批评某部类型小说所表达的思想意义不健康,但我们不应该因此就把责任推到娱乐性上,我们可以希望类型小说能寓教于乐,但我们更要防止以教伤乐。
小说的反类型化
类型小说既然是娱乐化的最优化通道,那么,是不是就注定了类型小说是短命的呢?前面还说到类型小说具有时尚性,时尚也是一种稍纵即逝的东西,时尚总是在长江前浪推后浪,新的时尚出现,就会把正红火的时尚打入冷宫,类型小说是不是也和时尚有同样的遭遇呢?有些类型小说可能就像时尚一样,只能红火一段时间,就像前面提到的谴责小说,因为当时社会正处在转型期,混乱不堪、怨声载道,谴责小说正好迎合了这种社会情绪。但是类型小说同样留下了经典性的作品,即使流行的时尚已经烟消云散,这些经典性的作品仍然受到读者的喜爱。这些经典性作品并不停留在类型化上,又都包含着鲜明的反类型化的努力。就是说,这些作家能够恰当地处理类型化与反类型化的张力。单纯靠类型化,成不了经典,还必须有反类型化的加入。这也就是我在前面所说的类型小说的基本特点之一:反类型化是类型小说保持活力的内在动力。我想举一个成功的例子,这就是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这部小说2003年在美国出版,后来翻译成多种文字在各国出版,至今在全球的销售量已经突破六千万册,它是最成功的畅销书。我们也可以把它看成是一部类型小说,但它糅合进了多种类型小说的元素,如侦探、惊悚、悬念,甚至还有架空的元素,比如小说涉及到很多历史事实,包括大量达·芬奇的名画,但作者完全以自己想象的方式重新加以处理,所以小说出版后,不少批评者就批评小说有太多的歪曲事实和捏造之处。小说写的是哈佛大学的宗教符号学教授罗伯特·兰登在破获巴黎卢浮宫的馆长雅克·索尼埃被谋杀一案所发生的故事。索尼埃死得很神秘,它的赤裸的尸体以达·芬奇的名画维特鲁威人的姿态躺在卢浮宫里,索尼埃死前在身边写下一段隐秘的信息并且用自己的血在肚子上画下五芒星的符号。小说是一个逐渐解谜的过程,并牵出好几条线索,一个神秘接着一个神秘,把我们都压得喘不过气来,但最后都真相大白,从而体会到一次智力拼搏的快感。可以说,丹·布朗非常巧妙地在类型小说中展开反类型化的想象,他大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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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04
玄幻,魔法,修仙,穿越,言情,都市,网游,现代,异界,恐怖,推理,女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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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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