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2-02-28
我查看了很多相关问题,认为是强制性的,目前中国参军的人很多,每个地方报名的人很多,增加了部队对兵的选择权,如果都不去当兵部队没有选择权,体检合格政审合格后你看你去不去?必须去,强制你去的,韩国朝鲜以色列由于可挑选的兵源少强制性服兵役被大家认可。从兵役法来看,义务两字就带强制性,自愿兵是在义务兵基础上选上的,现在无非是义务兵和募选兵《雇佣兵》。“逃兵”之所以要判处刑罚,是因为他违背了职责要求。百度上很多回答不合理,不过还是希望有关能够解释的部门来解释一下。 由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是一种强制性的责任,这句很精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