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6岁,刚和劳工领证还没半意识他就以外死亡了.他父母一个56岁一个54岁,我有义务赡养他们吗?如果我再嫁人呢?
我现在只有6分,拿5分出来悬赏吧
他还有个亲生姐姐
希望得到专业一点的意见.
不过还是谢谢大家的帮忙
请大家不了解情况的不要随便评论,怎么不考虑我是在什么情况下才发出这样的问题的?!
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或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是如果丧偶儿媳或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人的财产。
对老人的赡养义务由其子女来尽,如果子女死亡的或者无能力的才会转嫁到孙子女、外孙子女上,但是对于其子女是否有抚养能力这个问题还要看实际情况。
扩展资料: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参考资料来源:息烽县政府-继承法
从法律角度来说,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但是自愿承担义务的不受此限制。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或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是如果丧偶儿媳或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人的财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又第一顺序继承人按比例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从参加继承。
因此,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对死者的父母是否尽赡养义务,没有强制规定,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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